我才第一次犯案就判我這麼重........

台灣的一罪一罰沒什麼用啦!
不管累計是判100、200年,
最高只能執行30年,再加個做善事的假釋,
大概10年就出來了吧!

所以現在台灣最缺少的就是確實的執行啦!
每個都是差不多,可以就好,
所以常常是情>理>法,
應該是要法>理>情吧!
慶幸我不是會替這種孩子講話的父母....

請問一下可有法律專家來解釋一下一罪一罰是法律用語還是民間用詞啊?這種狀況採用法律說法感覺應該是數罪併罰
在cost down的3C世界裡,低價才是王道;怎樣用產品不會壞,決定在於運氣。
在下比較極端一點

與其讓他知道何謂活著的意義,不如拖出去一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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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守己的人,永遠就不會知道什麼是重典。



敢做敢當 麥當卒仔
犯案的時候不是很猛
該關的就關 該罰的就罰
反正這種人在社會上也沒用
為人正直不鹹濕,害羞低調不豪小。
小弟不才,僅舒發一些感想.........
話說社會進步,文明蒸騰。
然人治終歸不如法治,世界各國多有法律體系規範個人行止。
但犯罪確是從未曾在世上消失過,說穿了,繫於『方寸』之間耳。
舉個例,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作。
如果犯罪的當下,心已被眼前近利所矇蔽,縱知有許多嚴刑鉅罰在,恐怕也是鋌而走險、心存僥倖吧。
與01的諸君共勉 ─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嗯~時間很晚了
我也來說一下這件事情的看法好了~冏"
周公已經快擺好棋子了說...

我認為
有種去搶就有種坐牢
沒種?那就當個"乖小孩"在家裡伺候老爸老媽
判七年我還覺得太少了
他會連續搶劫就證明他覺得自己很大尾
關了七年出來後
不是繼續求學不然就是去外面工作
18歲~大概是高中三年級吧??應該是= ="

學歷方面學校沒有辦法可以幫你保留這麼久
七年坐牢出來後~就要看他有沒有心要繼續讀書了
再加上在牢裡行為良好可以申請假釋
不用七年就可以出來了
出來後頂多國中畢業學歷
以現在台灣找工作的老闆們來說
都不太會想僱用有前科的人
出來後可以做什麼?
這我不敢大膽預測~
只能知道~台灣的法律判太輕了
不然就一件搶案判一年吧
一罪一罰~法律的執行力要強勢

人權?那是在還沒有犯錯犯罪之前唯一擁有的一份屬於人的自尊。
看完以上討論

只有一個看法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亂世用重典要多打些老虎才可以正綱紀

別只打些小蒼蠅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這個新聞讓我想到前幾年陸軍官校學生作弊被開除 後來找媒體哭訴的新聞

像這些人犯罪還理直氣壯的訴諸輿論 簡直就是欠罵
很多都這樣 在媒體跟法官面前當俗仔

在外面欺負善良老白姓


你真的有勇氣見義勇為嗎

如果過沒多久又在家附近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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