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99 wrote:這月爸爸過逝沒有立遺囑.媽5年前過逝遺產有2塊土地.4名子女繼承大哥跟爸住一起.說照顧爸爸要分一塊地另一塊地給3人繼承.我主張每塊地由2人繼承.要公平.如果大哥堅持他個人拿一塊地我辦繼承就不蓋章.遺產讓它僵持不處理.還是上法院請法官判決遺產如何分配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我的車賣掉還車貸.目前只騎機車) 你在法律面是有權平分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等的,,,4名子女要補貼大哥照顧爸爸的費用,才有資格來均分不然大哥多分 我是覺得OK有形的金錢容易,無形的付出照顧才是最累的
4人繼承2塊地?地不是用塊來繼承的, 是用面積來繼承的!爭產第一部曲....法院訴訟!所以上法院的話....理論上是共同持有,平均等份也就是說假如這2塊地共100坪, 4人各分25坪, 至於每人應持有1/4的持份在哪區塊,方位...等跟法院無關,只會請你們自行協調如果想要簡單俐落的行使專有的處份收益管理權, 就只有分割一途!分割? 就在上演爭產第二部曲.....產生另外一段扯不清理更亂的劇情出來若平和分割, 不知分割後的面積是否具有足夠的經濟(使用)價值?若無?爭產第三部曲已悄然開幕若要處份收益獲利, 就得合併來共同處份! 那又會再來一段纏綿悱撤的劇情戲出來另外...上法院時你哥若主張扶養權, 你哥會請你們3人將應負擔的扶養金結算給他(法官判准的機率很大)個人想法:你哥獨自扶養你父親是事實, 論情理法,他多分一點來彌補過去多年來多重壓力是應該的但一人佔一半似乎...也太多了一點建議:他分2/5, 餘三人各分1/5
JasonStock wrote:世上最傻的事情就是留遺產!錢,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何不在生前花完圓滿一生?!留下來只會使貪婪讓仇恨加深, 自己的後代何必這樣殘害 我很認同藍色這句話,問題就是,人沒那麼厲害,算得剛剛好,爽爽花完就掛了,怕花太爽,錢花光了,人還沒死
阿姆斯特丹99 wrote: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恕刪) 快去告啦!上法院,請律師,纏訟多時包你爽歪歪,有錢買賓士,沒錢沒閒顧老子,分財產時說車賣了換騎車,你出生就是來等你老子死掉分財產的喔?難怪人家說: 生兒育女是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