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taku0413 wrote:賣場人員很會抓,為避免誤會,通常會先「提醒」是否有未結帳物品,這已是最後通牒了,是你自己把最後機會用掉了。 賣場人員已經給樓主一次機會了犯錯後,能做的就是用最誠實和最有誠意的態度面對事情
其實真的嚇死人前幾週我們(我,太太,小朋友)到家樂福共推一個推車, 小的那種我跟小朋友逛玩具區, 太太先去買食品買完在櫃台碰頭, 當然是我接過推車跟小朋友把商品一個一個排在櫃檯結帳, 當然全家一邊結一邊聊天, 結完我們車子都推出去了..................店員提醒我們車子底下還有衛生紙沒有結........................我在想, 竊盜(當然是不好也不該)真的一定要公訴嗎?常常看到新聞, 後來發現偷(拿?)的人情有可原確無法撤告...但不報警東西又尋不回來(當下也不知道是否惡意重大)
golihi wrote:不信上面紅字是錯的...(恕刪) 雞排OK啊 反正沒幾元!!我就我身邊一個親戚的孩子 目前35歲 17歲有被抓到偷車(判保護管束一年),當兵時被連長叫去問當初為什麼會偷竊!!退伍後想找工作 介紹他去我朋友那做業務(新光保全),去留完履歷的隔天我朋友就打給我 你這親戚有案底喔~所以抱歉啦!!去年他移民去了,移民要提供良民證 他也順利到手!!BTW 當時有請個在保總督察室的友人調閱,確實警政系統可以看到未成年犯罪紀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