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週刊 wrote:就是因為資方省加班費...(恕刪) 想法竟然與我完全吻合。我比較想知道其他各國老闆員工關係有沒跟台灣一樣?諜對諜,互不信任的情況有沒這麼嚴重。早年台灣好像不是這個樣子的,是台灣變了?還是這個世界變了?
2008/4/3後來在加班的時候,不知是熬夜到頭昏腦脹了還是有點暴肝的關係,在一個小細節發生了失誤,導致四、五個小時的努力成了泡影,隔天就被主管抓去檢討。不過事後主管有鼓勵我,他把這樣的情況稱為「創造」:像這樣的機會是可遇不可求的,難得有機會可以從頭參與一個專案到推出,以後到別的地方不見得還有這樣的機會,從無到有、每個細節你都可以參與其中,每個環節可以多想一些,便可以讓東西更完美,專案的成敗都跟你有關,我們一起在創造一個東西。我是覺得還滿有道理的,因為在公司裡,如果只是不斷的跟公司唱反調與抱怨,除了自己,整個公司也都是沒辦法成長的。認同自己的公司與工作,把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業經營,與公司同進退才是上策呀!至少想法改變,工作起來也會比較快樂。
看完這樓感到很悲哀..一堆人不檢討加班費明明有勞基法規定的只能自哀說有加班費很好了..自己都是沒加班費的很好笑 去吃飯多點菜都要多付錢了多作的工時就是要老闆多付錢啊老闆沒給加班費,自己不會紀錄下來並檢舉啊..責任制就是限定某些行業才能有除了叫別人不計較加班費才能多學點???還有沒有別的啊乾脆上班不用領薪水這樣能領悟得更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