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不管真假~還是要有點危機意識

必竟抓p2p~若抓是版權物就有風險............
那天被釣到~就算不能定你罪
也讓你花時間作筆錄和出庭.....
zhengda.zhou wrote:
該不會是基隆路地下道要右轉忠孝東路吧(恕刪)


我也是在那裡被抓..那裡確實是"釣魚站"..標誌超不明顯的..
警察似乎習以為常了~只要定時站在那裡作業績就可以財源滾滾來...
至此,此篇文章捏造成份極高
樓主說的證據又過一天了...
艾X洛學院的網友在7月份也有相同案例.
也是下載影片遭盜電信業者警告.不過很巧的也是使用迅雷的使用者.
http://www.p2p101.com/forums/viewthread.php?tid=1526882&extra=page%3D1

不過這種事情,每年都在謠傳.
建議筆者提共相關文件照片(個資打碼賽克).這樣圖文會讓網友更確信.
如果是真的也是警惕大家.以免真假不清楚.

說回來,軟體服務提共商應該才會有事情吧.大家還記得以前的kuro事件嗎?好像也只罰軟體商.
還記得MP3事件嗎? 好像是提共者站點被抄.

而X雷的內建資料搜尋.本身就有大量訊息讓網友可以下載.應該是去找軟體商,為何提出這些影片的訊息搜索.

還有證據取得是否有違反個人隱私.是否以監聽或釣魚方式來獲取P2P下載證據.
如果是釣魚,可能涉嫌誘導觸法.這叫跟網路援交釣魚沒兩樣.可能兩者都有罪.
得知下載者IP 並不能證明您就是在下載.除非能透過P2P軟體的封包來證明你有下載該檔案.
再說P2P根本就是碎片封包..更別說有加密傳輸的.想得知內容 ??? 算監聽?
如果我的封包裡面不止有這些資料...而有我各資? 那算不算觸犯他人隱私?




被ISP警告發警告信早就不是新聞了....不是這幾個月的事.....幾年前就有了
很多人都有收到警告信...但並沒有人因此而被警察約談.....

ISP的警告信並沒有法律上的效力...單純只是ISP業者警告你而已.....
嚴重性跟警察約談完全是不同的....

難道樓主昨天被警察收押了....要不然怎麼會來個相應不理....
一堆人在等他約談通知書的圖...到現在連個影子都沒看到......

樓主說他的家裡的IP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美國那邊的IP....公司發文的IP就是正常台灣的IP了
很奇怪咧...樓主的迅雷是在哪裡使用的呢...是家裡吧!
但家裡是美國的IP耶...這樣台灣的警察好厲害喔.....
連美國的IP都可以沿著線索追蹤到他台灣的家裡....拍拍手啦!


dominolee wrote:
艾X洛學院的網友在7...(恕刪)
iamdarlong0315 wrote:
我也是在那裡被抓.....(恕刪)


+1
原來很多人跟我一樣
感覺好多了
看了一下IFPI的網站~
IFPI
從五六七八月份的取締報告看了下來...
都以盯部落格例如無名小站,I'm TV..為主要對象耶...
kinyo136 wrote:
發文者之前的資訊:
如果他的IP是來自61.64.139.? 那就會用sonet的proxy來說明
...(恕刪)


提到一點. hinet 所提供的 proxy 只有"hinet 用戶"才可以使用.其他用戶是無法連結的.

除非它使用其他hinet匿名代理來連這.這有什麼用意.
要追究責任,也應該依據大陸著作權法等法律在大陸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對“深圳市迅雷網絡技術公司”提起訴訟,對一個不在迅雷軟體目標服務地區的用戶提起訴訟,算什麽!
ps.thunder5(迅雷5) 5.9.9.1118真tmd不穩定,動不動就崩潰掉!

另外,如果有一天本人到臺灣旅遊讀書或……之類的,那麼根據本討論串的經驗,我會提前激活迅雷的“離線下載”功能,每月10人民幣,讓迅雷的伺服器組幫我下載完成之後,透過HTTP方式傳遞臺灣的客戶端。

綠巨人浩呆 wrote:


我是先收到中華電...(恕刪)


讓本文浮起來.

麻煩一下.通知書....

還有

大家都很希望知道後續......的進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