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lin wrote:
一個活動要有多人響應,必需活動主題切中民眾的要害,
這個活動簡單來講就是要徐董要嘛不要經營ETC了,要嘛要交通部重罰遠通公司,甚至把電子收費收歸國有,
好啦,讓你訴求成功啦,徐董不玩了,ETC國有了,
然後呢??
我們民眾上高速公路從此不用錢了嗎??
還不是一樣過站收38元?
現在機子也免費,這個活動能訴求的點真的切中不了民眾真正在意的,
大多數民眾真的會在意ETC是用微波還是紅外線嗎?
大多數民眾真的會在意車上裝的是OBU還是貼一塊OK蹦嗎?
大多數民眾真的會在意免費的OK蹦要先儲值500才能有嗎?
大多數民眾真的會在意經營ETC的倒底是徐董,陳董還是林董嗎?
『沒錢不要裝』之後,絕大部分的用路人都知道了!
要怪媒體對這活動冷莫之前,何不想想這活動到底有何另媒體感興趣的點?
弊案嗎?不是起訴官員了?
是啊!但是大官員目前被判無罪,小官員出來頂一下而已
不公不義嗎??誰損失了?
國家沒損失?如果去年開始罰,迄今至少國家可以拿到 1.8 億,而『記罰』,國家明顯已經損失 1.8 億
國庫損失了??國庫少收一些罰金,有叫人民多繳稅來補了嗎?
沒有要人民補!但是多收了這 1.8 億,許多兒童的免費營養午餐就有了
還是少收了幾十幾百萬的罰金國庫快撐不下去了?
不會!但是你的罰單有『記罰』這回事嘛?
不是媒體沒興趣,實在這種活動叫人興致缺缺啊~
不如訴求國道從此完全不用收費參加的人還會多一點,
而且也達到了要徐董下台的訴求,樓主可以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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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伯:
不利用政治人物是很難成事
也很難造起風潮
財團勢力不只影響官員,民代
也左右媒體的廣告
之前搶救樂生遊行
幾乎沒有媒體報導就是一例.......
我是建議
可以找一直抓這個案子的立委李鴻鈞等
由他來協助既可以博得版面
也可以解決很多跟政府衙門官僚的刁難
這才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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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ce:
"這次重點.堅拒政客利用宣傳" +1
每次都看選民被政客利用
真的希望這一次
網民(第三勢力)能逆勢過來...
利用政客
(要不然 媒體記者很難"報導"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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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5:
壹定要來去給他表示一下
車到開那們多還達不到標準
達不到也不罰款
真的式爛透了的交通部
為什們我們的罰款跟稅金都不能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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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c:
所以說交通大部利用此一大好機會,刻意弄出ETC相對優惠的方案,連哄帶騙誘導用路人裝obu走etc,最後什麼合約使用率的問題就...了。
現在變本加厲弄出只有使用ETC的相對少數才優惠的大小眼措施,已經嚴重損及更多使用回數票或找零用路人的權益了。面對交通部一面倒向筆電徐,搞出這樣一個侵門踏戶的政策,這不是消極的「抵制」不裝機就可以解決的。。。
交通大部以為人民都是傻瓜,就他們當官的最聰明...
[補充] 錯字更正: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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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呆呆:
爛政府出貪腐
ETC實乃馬總統卡在喉頭上臭不可聞的濃痰
每喊一次清廉執政
就讓人民盡聞臭味
馬總統您不知道嗎?
馬政府還要硬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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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貨昌隆:
從老毛及其以下的高官,個個當官當得真是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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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呆呆:
X!
ETC是台灣官商勾結將公共利益搬給財團最膽大妄為赤裸裸的貪腐案件!
三年多了!
只看到政府官員曲意維護這搶劫人民財產的邪惡ETC
ETC一日不除
對於你們這些政府官僚
我tri呆呆會一直對你們比中指還會有禮貌溫柔的問候你們
呆完狼的問候語"XX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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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收公司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改採eTag系統。
如果eTag系統通過查核驗證,
1.政府並無損失
2.用路人可免費裝eTag一次
3.遠通的損失遠遠超過罰款,計如下
(1)紅外線系統引進及作廢的損失,至少30億以上
(2)引進eTag的成本
(3)紅外線系統車上機折抵通行費損失,已裝機車輛數約120萬輛*車上機安裝費,估約至少7億
(4)日後每車首次eTag安裝費,一台安裝成本*車輛數
如果eTag系統未通過查核驗證,再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這樣的解決方案比直接開罰,更有利於政府及用路人
請參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128/2u8yy.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78/2u9d9.html
http://www.fetc.net.tw/portal/faq/list?cname=serviceCenter_eTag
ruast wrote:
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收公司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改採eTag系統。
如果eTag系統通過查核驗證,
1.政府並無損失
2.用路人可免費裝eTag一次
3.遠通的損失遠遠超過罰款,計如下
(1)紅外線系統引進及作廢的損失,至少30億以上
(2)引進eTag的成本
(3)紅外線系統車上機折抵通行費損失,已裝機車輛數約120萬輛*車上機安裝費,估約至少7億
(4)日後每車首次eTag安裝費,一台安裝成本*車輛數
如果eTag系統未通過查核驗證,再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這樣的解決方案比直接開罰,更有利於政府及用路人
1.依照契約而言不依約處以罰金就是國庫損失
2.嗯,免費,不用儲值或任何條件??
3.遠東、遠通是私人公司也是商業營利集團,接下BOT契約就等同商業契約,商業契約重視達成和毀約,故也會有獎勵和處罰,更何況商業契約雙方都是講求利益,有那個屁股再吃那個瀉藥,何來有政府單位憂心財團賠錢的道理,財團都不擔心政府虧錢還倒貼他了。
何況財團說賠錢就真的賠錢嗎??我想光從徐老闆說自己是生來作公益的新聞稿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遠東如果玩不起可以不要玩沒有關係不是嗎,更何況是他自己主動來"取得"這份商業合約的。
記罰的日期由交通部自己主動設立在100年4月15日,如果每個公務員都可以這麼恣意妄為
那還要契約何用呢,交通部真是好大的官威阿
更何況他記罰在100年,就代表之前一直推託不罰款的日子就要這麼淡化讓人民遺忘嗎
這不是給人民莊孝A嗎
一開始就正正當當公平競標評分透明告訴所有人民為什麼紅外線會贏那麼多分微波為什麼輸那麼慘
或者是一開始就使用其他6家業者提供的RFID微波技術不是更好(世界上有較晚建設卻用落後設計的道理?)
如同您貼給我的網頁所說:
Q.為何一開始不選RF Tag?
A.遠通開台前此技術尚不成熟(但政府關員、財團大老版和大家所有百姓都知道RF比較好)

雖然我不喜歡中華電
但那時候中華電已經測試RFID許久準備要積極推廣了
結果遠東一開始技術不成熟就先用"正當"的手段搶下這個合約
之後一拖再拖裝死、裝無辜最後再更換成RFID這樣公平嗎
一開始就給人民最好用的東西不是很好為什麼要等7年
那就像以後交通部要全面汰換公務車的時候我參與競標
4家業者有3家提出電動車、氫燃料電池車、太陽能車...等先進技術
我只要拿著小筆電去官邸作簡報就可以用馬車得到這次公務車的競標
過了2年
什麼!!你說馬車跑得慢又要吃飼料還會大便
拜託哪有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呢,嫌慢就不要搭阿!!!
好啦好啦,我換吃汽油的內燃機汽車給你好不好
過了6年
什麼!!你說內燃機有廢氣會汙染這可愛的地球還要罰我錢
嫌臭就不要用阿!!好啦好啦~我換插插頭的電動車給你好不好
錢就先記罰等民眾再有怨言再說
過了7年
什麼!!你說為何一開始不選電動車?
因為7年前我電動車技術還不成熟只會養馬靠小筆電阿
還要罰我錢??拜託我7年買了那麼多馬、馬飼料、內燃機花了一堆錢你還要罰我有沒天良阿
人民發起反對公務車更換不公義遊行
路人甲:你們這樣抗議有意義嗎,讓他趕快換成電動車不是對國家比較好嗎
路人乙:人家都花了30億買馬、馬飼料、內燃機,現在還要免費幫你們換電動車,吵什麼
恩恩恩0422 wrote:
我覺得還有一些人有疑...(恕刪)
謝謝建議~~~
可以的話會盡量縮小版面
ruast wrote:
版大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恕刪)
ruast wrote:
版大高公局接受遠通電..
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收公司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改採eTag系統。
如果eTag系統通過查核驗證,
1.政府並無損失
2.用路人可免費裝eTag一次
3.遠通的損失遠遠超過罰款,計如下
(1)紅外線系統引進及作廢的損失,至少30億以上
(2)引進eTag的成本
(3)紅外線系統車上機折抵通行費損失,已裝機車輛數約120萬輛*車上機安裝費,估約至少7億
(4)日後每車首次eTag安裝費,一台安裝成本*車輛數
如果eTag系統未通過查核驗證,再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這樣的解決方案比直接開罰,更有利於政府及用路人 .(恕刪)
至於 etag 是 rf 已和原來不同技術 當年宇通 要如何 ??
如果 etc 改rf
就規格來說 已完全不同
重開標才是
遠通的損失遠遠超過罰款
==> 有夠扯
1..當初使用 紅外線系統是誰堅持 ??? 自己選錯規格 要怪別人 ??
當初還說紅外線 比 rf 好
2. 你們可以不使用 etag 阿
3. 你們可以不讓 車上機折抵通行費
4. 安裝費 你們可以收阿
當初 水果報一出來是賣 5元
賣多久 後 調回10 再調回 15 ..
當初為何賣 5元 ??
etc 你可以不推etag 不降價 阿
還有 etc 玩如此久 那人民損失 多少錢 該如何算 ??
還有 4/15 早該開始罰 那有拖的道理 .
高工局 的官
你們真認為永遠 不會有人去查嗎 ? 年底選戰堅困時
肯定會辦些案來得民心 ..
"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收公司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恕刪文"
1.人民要求專家治國.理事.如果非法取得代理權又未達合約目標.還厚顏如此.高公局接受什麼?
非法提案?每日五十萬賠出來再討論.
2.包含003以下歷任高公局局長都將被拖出來說明了.現任的大人還要左打太極回文.右開方便門給遠通?
真當中華民國司法死透透?
3.BOT政策高公局扛的下來嗎?是阿!監察院只會公文懲處.交通部長就不怕掉烏紗帽嗎?
4.ETC斷層?怕啥.我們還有人工.創造就業機會.
5.個人對此種無良企業.積極建議.該企業投資及任何轉投資事業.無權參與任何國家建設投標.
把機會讓給有社會責任的任何願意公開財報的正常企業.
6.閣下護遠通.個人沒意見.閣下能看到.聽到大多數人的聲音嗎??
ruast wrote:
版大
高公局接受遠通電收公司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改採eTag系統。
如果eTag系統通過查核驗證,
1.政府並無損失
2.用路人可免費裝eTag一次
3.遠通的損失遠遠超過罰款,計如下
(1)紅外線系統引進及作廢的損失,至少30億以上
(2)引進eTag的成本
(3)紅外線系統車上機折抵通行費損失,已裝機車輛數約120萬輛*車上機安裝費,估約至少7億
(4)日後每車首次eTag安裝費,一台安裝成本*車輛數
如果eTag系統未通過查核驗證,再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這樣的解決方案比直接開罰,更有利於政府及用路人
請參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128/2u8yy.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78/2u9d9.html
http://www.fetc.net.tw/portal/faq/list?cname=serviceCenter_eTag
好濃的消毒水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