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針對下列這一段話我很好奇
(1)保養場老闆有沒有告知樓主將你的車輛開至屏東交還給你?
(2)至屏東後有沒有交由樓主駕駛並且載保養場老闆去看引擎?
雖然這跟違規扣牌沒有直接關聯
但跟樓主原文部份內容有出入
pig3068 wrote:
原定車輛外掛AEM供油電腦.經由反覆測試確定沒問題後.欲將車輛交還給車主.而本人因業務上需要必須至屏東看引擎.
故將車主的車輛開至屏東交還車主.至屏東後交由車主駕駛並且載本人去看引擎.車主試車時卻發現車輛不順.
+1
其實是很單純的李A老闆試車時超速違規滿60以上~導致樓主牌照必須扣牌3個月~為何會這麼複雜?
1:樓主跟李A或是李A跟樓主~對扣牌處理方式有所出入~
1-1:李A想請樓主給他機會向監理站申訴並備妥申訴書讓樓主過目~若失敗再談賠償~
1-2:樓主對申訴書不認同~並且認為一定不會過~先行扣繳牌照~並且要求賠償~
2:與樓主跟李A熟識之友人想居中協調~卻苦無結果~變成樓主所說拒絕處理~
3:在此事件中認為該給李A申訴機會而在CCT站在車廠這邊的車友們~樓主一概認是為李A派出來的打手~
4:存證信函是老闆李A得知樓主沒申訴已經去扣繳牌照後~才發給樓主以此證明並非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