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ankle是指踝關節,包括tibia, fibula, talus,如果用”腳踝骨”只不過是個不精準的非正式說法而已,它可以是包括tibia, fibula, talus各一部分的含混用法,就像我們講頭骨一樣,可以包括好幾個部分,並不是說沒精確講出各個單一部位就叫做錯誤.但是把tibia, fibula的內外側突起當成距骨的範圍,還想要用照相機照出來,這就掰不過去了...(恕刪) 哈哈,非得要人打臉打得這麼明顯才懂...?(說不定還是看不懂!)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最近在Youtube傳閱的影片,雖然說影片拍得很搞笑品質也很好但是不免覺得有一陣陣子心酸,年輕人要在這個時代出頭真的是不容易但是不論是做什麼行業,把身體給顧好才是最根本的事情花錢也要節制啦!加油!
rrcorp wrote:小弟的意思是,9K先生應該算是有點臭錢的人(純粹只是與上班領死薪水的人相比),生活作息顯然也不是一般的上班族。但是呢,我不太相信他是做正經生意的,可能比較像錢莊或八大行業那種的。只是個人看法......(恕刪) 您那麼説害我想到一句話「這攤是喝吳宗憲的」。9大應該是正派生意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