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Shiejr wrote:
那我們要酸苦主為了這...(恕刪)


這就不應該了,何謂吃相難看?

這就是苦主不聰明的地方,一開始就像老美一樣,不要接受對方的禮券,一開始就告知對方,我要告到你們脫褲子.
提300萬真的太便宜了星X克,沒3千萬,星X克會當你是一回事嗎?

要是我一開始就是擺明要精神賠償,要錢還怕被酸嗎?
會酸的就是會酸,不會因此思維有什麼進步!


以後再也不去消費了!
也要呼籲所有消費者一起站出來抵制!

喝下去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Shiejr wrote:
那我們要酸苦主為了這...(恕刪)


哈 我管不著阿 難道我今天有押著你的手不讓你po這些酸文嗎?

我只是覺得說苦主想發財的人是在眼紅而已阿

你在怒什麼?被我說中了嗎 消氣阿 下次讓你也經歷看看 希望你吃相好一點 啾咪^ _ <
Sweetheart Michi
我覺得如果您是受害者基本上求償是應該的,不過如果跟媒體報導說的一樣300萬這樣是真的太超過,你現在不如把求償的錢捐出給公益團體,這樣也免得落人口舌.
273101人氣... 01人氣真足...
Kake wrote:
星巴克在管理上的漏洞需要受到多少的處罰是公家機關來認定的!
因此,苦主提出的賠償主要就是看苦主受到多大的傷害,
不會因為星巴克有錯,所以苦主想要多少賠償就拿多少,
不然偷東西的就跟殺人致死一樣,通通抓去槍斃好了!
比例原則是很重要的!

你如果前面有看文章就知道,我主張主管機關停業重整開罰
而三百萬是否超出比例原則,說實話我真的不認為有
這個價錢是一個稍微能讓企業警惕的價格,而且八成還要給企業砍價用的
苦主本身到底受到多少損害見仁見智,我也不關心
但這是一個在公眾利益上可以當做示範警告企業的機會
這已經超過你說的個人賠償的比例原則了。
你說苦主會因此而受益,沒錯,但這對你我第三者而言一點都不是問題
我們的問題只在於怎麼藉由這個案例讓統一改善程序,
不然以公家機關的罰款,對企業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更不要說主管機關都會受到統一的壓力。
對我們第三者來說眼光要放大一點,去評斷苦主是否要錢的心態一點都不重要,
講白一點那是他自己的事,也是他自己的權益,如果他得到理賠錢也是他的,別人都無權置喙。
我搞不清楚的是怎麼那麼多人對公私領域的分野搞不清楚?
苦主私的利益部分關我們屁事,他想利用輿論也沒那麼容易
今天一堆人酸,說穿了是因為公私的部份邏輯上弄不清楚
還有人說三百萬怎麼不捐公益,他捐不捐公益跟第三人無關,沒人有權利要求
台灣人就是這樣,不同層次的事情都混在一起講,講到最後就亂套了
樓主去哪了呢?
出來說明一下嗎?
不然戰下去也不是辦法
喝一口清潔劑就可以要求賠償300萬喔,
請問這三百萬怎麼算出來的呢?
喝一口會導致三年無法工作,
或者是醫療費需要300萬呢?

如果這麼好賺, 樓主的咖啡可不可以讓我喝一口阿 ?
景氣壞, 喝一口賺300萬好賺耶,
感覺買到這杯咖啡跟中彩劵差不多幸運阿!

不過樓主喝了之後還可以來PO文,
代表精神傷害還不到無法行動的地步,
建議樓主可以裝的喝了之後喪失理智,
導致30年無法工作,
我看要賠300萬才有希望吧,
或許乾脆要求3000萬也是可以啦
dal7689 wrote:
大家討論要不動氣阿!!!
原PO都不知躲哪去了,
剩我們在這瞎嚷嚷,
果真是"射後不理"阿!!!


噓~~不要點破
鄉民本來就是進來看熱鬧的
現在經濟不景氣
上班也要裝忙
你這樣一點破
大家不吵了
大夥便沒得裝了
eintagsfliege wrote:
你如果前面有看文章就...(恕刪)


強烈同意您的觀點。
Sweetheart M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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