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記得下部隊時有遇到憲校毒氣事件送醫的義務役士官
他們當初在憲校發生意外的代價是
定期回三總診療
整個人呼吸虛弱體力極差
這些人狀況好的還要服完役期才能退伍(工作有比較輕鬆)
狀況差的肺部已經出問題了
要帶著這種身體過一輩子
軍中人命如糞土
當時新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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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
劉鳳琴/台北報導92年12月2日憲兵學校進行戰鬥訓練丟擲煙幕彈,誤將煙幕彈丟入學員掩蔽的壕溝,造成20名學員吸入有毒氣體,分受輕重傷事件,19名聲請國家賠償的學生,經法務部審核後同意賠償,賠償總金額為1千7百95萬6千元。
法務部1年編列的國家賠償預算僅4千萬元,今年以來已陸續賠償多件案子的受害人,賠償金早已用罄,本件國賠必須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19位被害學生,獲償最高的是廖姓學生,因其尚臥病在床,獲賠498萬元,餘依傷勢分獲12萬至100餘萬元的賠償。
這件誤擲煙幕彈導致學生受傷事件,曾連帶讓8名軍官分受記過等行政處分,事發後憲兵司令部已通令所屬各級部隊,即日起暫停使用煙幕彈從事戰鬥訓練。據調查,此件在憲兵學校後山戰鬥教練場發生的意外,是因孫岳廷上尉,不當使用煙幕彈,誤將煙幕彈丟擲到學生掩蔽的溝壕,致使20名憲兵學校學生呼吸困難,不到20分鐘就送醫院急救,受傷學生屬於化學性肺炎引起的呼吸窘迫,其中廖姓學生受傷最嚴重。
受傷的20名學生事後分別聲請國賠,其中19人經協調後與國防部憲兵司令部達成賠償協議,並經法務部核准共賠償1795萬元,另1名尚在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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