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ki wrote:
不論是否犯法我不懂但...(恕刪)
是有瑕疵
她可以說是
1把錢放進去
2又把錢拿出來
有犯法嗎?
天使的誘惑 wrote:
是的~民眾有知的權利~
但重點是記者要有水準~
不然很多事記者亂報~
民眾又無法自行分辨清楚的話~
最後還是民眾自己倒霉~
klaussshoestring wrote:
你確定台灣的進步是歸功於媒體嗎?
那社會的亂象要誰來負責?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說:有什麼讀者就有什麼記者
你推論出:我跟你看了同一則新聞,所以我和你的水準是一樣的。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格局不大的人是當不了大老闆的
我覺得上班時間上01比換一張鈔票嚴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