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快車本身並沒有問題,重點是要看路況,有些婆婆媽媽一上車就在碎碎念,不要開快、不要變換車道,怎樣開才安全,這麼行怎麼不自己開,要不就是變身成行動路障,使後方的駕駛要承擔超車的風險。不知道樓主的老公是不是危險駕駛,如果他跟腦殘小朋友一樣,為了快感而衝,那沒救了如果不是,下次搭車的時候請閉嘴
frank111 wrote:開快車本身並沒有問題...(恕刪) +1說的真好要不是有移動路障擋路我也不想一直變換車道超車阿每次遇到龜車都很想超到他前面然後用更龜的速度讓他體驗一下不過目前還沒用過就是了
曾經常常開快車,北宜公路開到後來熟了,半夜在北宜公路發揮車子的極限,後輪從一開始就吱吱叫,一路殺到台北。大武山上見車超車,一高路上看到BMW645,油門到底,二十秒後,還是看不到對方的車尾燈,放開油門時,時速表已經快到底部。如今想通了,開得再快,節省的時間,就只夠加油站一泡尿,加上買茶葉蛋的時間。現在沒有車,只有一雙腳加上地鐵票。對速度的狂熱,都讓它隨風而逝,開快車沒出事真的是老天眷顧,一旦出事,害人害己。有點良心的話,都應該想得通。有空去大醫院急診室看看,尤其靠近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大醫院的急診室,這樣的傷者,從來沒少過
應該帶他去看專門照顧植物人的地方,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有去過一兩次,那種感覺真的很糟糕。好好的一個人就躺再那,明知道他還活著不過卻感覺不到任何生命的火花,吃飯喝水都得靠灌食。有的時候也覺得這樣活著的意義在哪,如果就這樣沉睡著那還好,最可怕的應該是明明知道自己還活著卻動不了。
sld6416 wrote:我想先問一下開多快才算開快車阿不知平常2高我都120 1高都110(GPS顯示)應該不算開快車吧(我沒被開過超速罰單)..(恕刪) 雖然大大是在測速照相的寬容範圍內,但還是超速.....不過這樣的超速與危險駕駛還是有好大一段距離啦!!就高速公路來說,沒太誇張,紅斑馬是不會出動的,測速照相一般來說也是有10km/h的寬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