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那接下來看看有沒有哪...(恕刪) 這個太多了啦~應該都已經見怪不怪了!是沒有新聞價值的~除非那個公司又死人了通常都是1.偽責任制(或根本不被核准的)2.加班換補假,但是補假有期限,根本不容易休(或技術性拖延)
香蕉大 wrote:這種問題在位任何人我相信都是無解....... 公投法降低門檻即可。平時用連署準備公投題目,選舉時就合併公投(可能會有幾十項)有興趣的公投題目作作,超過20%選民數為有效,過半數成案。這樣選民就可以把兩黨趕回家,自己作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