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冤 wrote:應該說是生活重心要放...(恕刪) 我所謂的家裡是指~爸爸媽媽+小孩組成的家而不是婆家!!除非跟公婆住當然無話可說不同住當然先顧好自己家!我弟妹每天上班順路都會回娘家,我媽從來不會碎嘴!將心比心,女人結婚是多了個家而不是拋棄自己原生家庭!
無論古太太人品如何,與公婆關係如何,孝不孝順公婆,今天古少校的遺腹子是媽媽在扶養,情理法上大部份撫恤金都該撥給古太太吧.如果古少校父母真的很愛古少校,但對媳婦不滿,應該是打爭奪孫子扶養權的官司,怎麼會是去打爭取慰問金的官司?無論這裏跑出了多少疑似同事的幫腔,我只看到他們對錢的愛,看不出來對孫子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