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看員工 MSN 對話紀錄不違法吧 !?


A菜 wrote:
唉!果然動不動又有人把什麼奴性、奴工的說法搬上來,今天樓主是因為公司發佈這命令上來發問,事實上在學校、公司或其他使用「共用網路」的環境,都有必須遵守的規定,也都有相對應的法條支持,說人奴性只是更顯出對這類問題缺少應有的概念...。

個人資料保護法早已公佈實施多年,有疑問可以上網搜尋一下很容易找得到全文,樓主的問題答案在其中都可以找得到。
個人通信資料確實屬於個人隱私,但公司已經正式公布是基於安全控管原則,並非只針對你一人特別監控,你的MSN內容若無任何違反公司機密、政策,無論有沒有監控他都不能拿你怎麼樣;身為員工要硬拗的話確實可以主張MSN是個人資料,要求公司不得監控,但既然你堅持這是個人行為與資料,相對公司也有權不提供網路給你做私人行為使用啊!這種堅持到頭來又有什麼意義?


把私事帶到辦公桌就不對了,不知道為何還有人可以如此理直氣壯。

如果只是邀抽煙或小妹買飲料都無傷大雅啦!如果可以聊MSN聊到渾然忘我,不是這家公司管理太鬆散就是這個員工在公司不受到重視沒事情做。

真奇怪,上班時間好好做事很難嗎?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lnd1214 wrote:
怎麼一堆人把上班時間...(恕刪)

這年代不見得聊MSN才叫摸魚,光看上班時間01的發言量有多少就好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brian2399 wrote:
中午得到一個確定的內...(恕刪)

你的觀念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一個小偷到別人家偷東西
然後說偷東西不犯法
因為裝贓物的袋子是你的
如果被警察抓到,警察也不能搜你的袋子

ck926 wrote:
您這想法可能有問題喔...(恕刪)


這位神人
一個狀況是你花錢買服務
一個是別人花錢請你來做事

這兩個狀況一樣嗎?

要先公布

然後請員工簽同意書

但是MSN不是已經走入歷史了嗎?

還需要監看嗎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電車癡漢 wrote:
但是MSN不是已經走入歷史...(恕刪)


所以公司也跟著進步
現在都向電信公司調閱Line通聯記錄
我朋友有因為這樣被公司約談
我是透過公司的網路聯外沒有錯
但是電腦完全是自己的私人財產 ( 公司不禁止用私人電腦 )
這樣沒有侵犯到我的私人領域嗎
(帶著私人的枕頭不代表你能在工作時間大方睡覺)
那道理如果相通
公司是不是也可以監聽你的桌上電話
因為電話也是公司付費的
(那叫錄音,一般是客訴時要用的,誰有空養人在監聽?)
他可以說怕你洩露公司資料
所以監聽合法 ??


版大少算了一樣
利用公司付薪水給你的上班時間,進行私人的事
要不要算違法??

不妨看一下去年十月公告的個資法
再來想想為何公司要側錄或監聽

BTW
任何覺得不合理
可以告看看
要嘛勝訴離職
要嘛敗訴離職



就馬路他家的,不是公共的。
brian2399 wrote:
中午得到一個確定的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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