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我的故鄉--台灣?


DK24 wrote:
這幾戶買了預售屋的買...(恕刪)

還沒定案.還沒明朗.還沒銷售.就敢出手買下的一定非簡單的人物...去查查吧.一定很精彩...
此時刻會出手一定有龐大的利潤可圖...
如影隨行 wrote:
節錄以下....您以...(恕刪)

2006年,王家花了兩百多萬將全家從裡到外整修翻新。更早之前,他們就拒絕另一家建商協談合建的提議。當年六月,樂揚建設初步探知王家不願加入都更之後,董事長就殷切帶著另一份設計圖 (如下圖),說:「王家不加入蓋大樓沒關係,換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你」。

這有語病啊
你拒絕另一家建商 不代表這個條件你也不同意
超極有漏洞的寫法
而且有人都這麼殷切跑去你家遊說了
你不會注意事情嘛?
哇咧 如果他們都沒有注意到
就是自己葬送掉自己的房子啊..
而且連董事長都出馬了
你還不知道你家被劃進去
真是太誇張了
廠商都跑到他家十幾次了
真的只有 不用了 謝謝指教?


段擎綸 wrote:
news 就是一件一件的 case。 OMG!!!!!!


唉.....case law = news law.....??這是你的意思嗎?


OMG!!!!借我用一下吧

已經離題了,再聯絡。

七七三 wrote:
2006年,王家花了...(恕刪)

不要只看一部份...
他當然知道有劃進去.都上門談了怎麼可能不知道....但他們也有說過.不要錢不要換2棟透天厝.希望建商高抬貴手.能夠變更劃地.不要把他們給劃進去....他們強烈表達不想參與都更計劃!!!
這樣叫做要錢要不到???真的要想拿錢的人.自己心中會盤算結局的.不會把事情弄的這麼僵...弄僵了不但拿不到要求的錢.房子還是會被拆不是嗎?
而且不管是否是錢談不隴還是如何.還不答應就是不答應.為何要強拆?為何要強賣土地?還是在王家沒同意之下賣的???
段擎綸 wrote:
我住英國快20...(恕刪)


真的呀!

哪怕是英文..

也請大大引個出處...

我會認真學習的!

拜託!好嗎?
麻煩一下各位 , 跑題 文不對題 或是哭哭啼啼.. 都還有個限度不是? 明明打的是麻將在那同花鐵支的喊什麼
怪哉~重點明明就是還未完成收購,怎麼就可以預售結果還完售咧.....
若建商這種手段可以的話是不是說喜歡一個馬子,先硬上後再回頭要她嫁是這樣的嗎?
建商自己亂了套還硬拗王家是奧咖??板上都更,舉例,說的頭頭是道的市府,建商打手你們要不解釋一下事情是可以這樣搞的嗎?
東方海皇 wrote:
來吧,老藍,分...(恕刪)


今年端午

我會在粽子裡面藏紙條!!

哈哈哈!

來吧!
麻煩一下各位 , 跑題 文不對題 或是哭哭啼啼.. 都還有個限度不是? 明明打的是麻將在那同花鐵支的喊什麼
ORIGINAL BLUE wrote:
真的呀!

哪怕是英文..

也請大大引個出處...

我會認真學習的!

拜託!好嗎?
....(恕刪)


我上面的link看不到嗎?
再試試點一下看看。 不行的話我再連一次。

2個都是非常奇怪的法律。看了不知道是要哭還是要笑。


hibitat wrote:
唉.....case law = news law.....??這是你的意思嗎?...(恕刪)


從每一條新聞你可以知道事情的發生經過到法官的判決。如果只看法律你還不曉得法官對法律的解釋與判決。
是這個意思啦. case law, news law 我沒聽過,只聽過jude law.
段擎綸 wrote:
我上面的link看不...(恕刪)


世界各國都有其其怪怪的規定和法律,先進國家也一樣,意思就是不用拿其他國家的例子來跟台灣比啦...有人舉好的,自然就會有人舉濫的.

以法律觀點來講,建商可是等到王家行政訴訟三審最高法院定讞才行動...法律面上 100% 站的住腳. 除非可以證明台北市府人員在這件事上有貪污瀆職,不然就是提釋憲使得現行都更法無效化,不然沒救啦...

剛剛才看了某台節目,剛好有請被拆前的王家代表和啥都更正義聯盟上節目,連律師都說沒救了,王家代表也隨口講了時間早晚而已...

還是轉換心情,看要選七千萬還是五間房子...去環遊世界一圈放鬆一下好了

我倒是很羨慕,好想房子被都更...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這家建商還跟你玩法律...很多其他建商背地裡玩黑的那才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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