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節錄以下....您以...(恕刪) 2006年,王家花了兩百多萬將全家從裡到外整修翻新。更早之前,他們就拒絕另一家建商協談合建的提議。當年六月,樂揚建設初步探知王家不願加入都更之後,董事長就殷切帶著另一份設計圖 (如下圖),說:「王家不加入蓋大樓沒關係,換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你」。這有語病啊你拒絕另一家建商 不代表這個條件你也不同意超極有漏洞的寫法而且有人都這麼殷切跑去你家遊說了你不會注意事情嘛?哇咧 如果他們都沒有注意到就是自己葬送掉自己的房子啊..而且連董事長都出馬了你還不知道你家被劃進去真是太誇張了廠商都跑到他家十幾次了真的只有 不用了 謝謝指教?
hibitat wrote:我要case,你給n...(恕刪) news 就是一件一件的 case。 OMG!!!!!!順便給你看squatters的案例,免得你出門門忘了關房子被別人搶走。http://www.google.com/cse?q=dailymail+squatters+&sa=Search&ie=UTF-8&%63x=%70a%72t%6ee%72%2d%70u%62%2d%37058%371354%358787%396%3a85%385877%3348#%9C&gsc.tab=0&gsc.q=dailymail%20squatters&gsc.page=1
段擎綸 wrote:news 就是一件一件的 case。 OMG!!!!!! 唉.....case law = news law.....??這是你的意思嗎?OMG!!!!借我用一下吧已經離題了,再聯絡。
七七三 wrote:2006年,王家花了...(恕刪) 不要只看一部份...他當然知道有劃進去.都上門談了怎麼可能不知道....但他們也有說過.不要錢不要換2棟透天厝.希望建商高抬貴手.能夠變更劃地.不要把他們給劃進去....他們強烈表達不想參與都更計劃!!!這樣叫做要錢要不到???真的要想拿錢的人.自己心中會盤算結局的.不會把事情弄的這麼僵...弄僵了不但拿不到要求的錢.房子還是會被拆不是嗎?而且不管是否是錢談不隴還是如何.還不答應就是不答應.為何要強拆?為何要強賣土地?還是在王家沒同意之下賣的???
怪哉~重點明明就是還未完成收購,怎麼就可以預售結果還完售咧.....若建商這種手段可以的話是不是說喜歡一個馬子,先硬上後再回頭要她嫁是這樣的嗎?建商自己亂了套還硬拗王家是奧咖??板上都更,舉例,說的頭頭是道的市府,建商打手你們要不解釋一下事情是可以這樣搞的嗎?
ORIGINAL BLUE wrote:真的呀!哪怕是英文..也請大大引個出處...我會認真學習的!拜託!好嗎?....(恕刪) 我上面的link看不到嗎?再試試點一下看看。 不行的話我再連一次。2個都是非常奇怪的法律。看了不知道是要哭還是要笑。hibitat wrote:唉.....case law = news law.....??這是你的意思嗎?...(恕刪) 從每一條新聞你可以知道事情的發生經過到法官的判決。如果只看法律你還不曉得法官對法律的解釋與判決。是這個意思啦. case law, news law 我沒聽過,只聽過jude law.
段擎綸 wrote:我上面的link看不...(恕刪) 世界各國都有其其怪怪的規定和法律,先進國家也一樣,意思就是不用拿其他國家的例子來跟台灣比啦...有人舉好的,自然就會有人舉濫的.以法律觀點來講,建商可是等到王家行政訴訟三審最高法院定讞才行動...法律面上 100% 站的住腳. 除非可以證明台北市府人員在這件事上有貪污瀆職,不然就是提釋憲使得現行都更法無效化,不然沒救啦...剛剛才看了某台節目,剛好有請被拆前的王家代表和啥都更正義聯盟上節目,連律師都說沒救了,王家代表也隨口講了時間早晚而已...還是轉換心情,看要選七千萬還是五間房子...去環遊世界一圈放鬆一下好了我倒是很羨慕,好想房子被都更...往好的方面想,至少這家建商還跟你玩法律...很多其他建商背地裡玩黑的那才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