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真的拿錢出來給他?

誰的名字有影響嗎?

我是建議你多考慮一下是不是一定要跟這個人結婚
我聽起來有點訝異
這個男人還是不是男人阿!!!

男人有時候要多替另一半想想
所得稅不過就是報稅而已
共同申報不是都一樣
不會因為房子在誰名下就不能報貸款
我買了2間房子
都是我太太的名
也都是他看喜歡了...衡量經濟狀況之後才買

哪有還沒結婚就搞這套的
小心以後沒好日子過
反對出錢+1

當你認為結婚是終點時

我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你那只是另外一個起點

快樂與否就看你現在眼睛是否雪亮

女生不一定要嫁人才能活的愉快阿

與其去你家當老媽子,還不如在我家當我的小公主
共同持有
可以抵稅阿
只差在還沒夫妻關係前
可以貸的額度比較低
??
如果妳是我女兒的話
這種男的我不准妳跟他交往
一點溝通尊重都沒有
結婚了把房子賣了我都不知道
我要保護我女兒
好男人外面多得是!!!
台灣都100:110了說
小心點 !
不要為愛沖昏頭!
想清楚喔!

錢付出了就很難在要回
除非你錢很多

老公再找就有了
現在多的是不錯的未婚單身男性
學日文等於在學中文+英文+德文+法文
男女雙方 都已經沒互相信任的情形下了 你..還要嫁嗎
反對 +1 絕對不要傻傻的付了!婚前買房子都這樣!就算他不是騙婚,婚後我相信也會有很多其他你意料外的花費要你共同分擔,但是享受的是他!絕對不要給!最好是分手!!
SORRY..再補幾句

我認識的女性還不少
沒結婚的也很多
其中也有很多自己買了房子
一個過的幸福愉快

剛剛一路看完所有的留言
沒有人認為你應該出這個錢

好好想清楚吧!
結婚可是一件大事呢!

反對加一...
房子是兩個人一起住的,光是沒商量就買就已經很自私了
如果是對方出錢那沒話說,沒錢還想買房子,又要女方出錢真的很超過,還賺得比較多勒
還抵稅?他分期付款還可以抵稅,妳一次繳清啥都沒有
整個過程結果完全沒有保障,真的不要為結婚而結...
而且還是還沒結就有這麼多利益問題的婚姻
最近好像01很流行這種盤子文
前兩天才出一篇要幫女友買房子的....

坦白說.深陷感情的人士很難看的清的
要拿錢出來就要有種準備.....拿不回來的
兩個人在一起.感情好時.錢不是問題.雙方都不會計較自己付出多少
感情不好時.以前花了多少都要算....

以我的例子來說.花在女友身上的每一分錢.我都沒想過回收
花了就花了.至少曾經快樂過

既然你會想到該不該拿這個問題時
其實有猶豫就不用拿了
還是分清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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