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hChien wrote:(香)煙 等於 煙而頭 不等於 屁股但是連起來之後煙頭 等於 煙屁股 錯字, 推論有缺誤香菸 等於 菸香菸的上段=香菸頭可推論香菸頭 等於 菸頭而...香菸抽完後剩的上段叫菸屁股所以香菸頭=菸頭=菸屁股故推論頭 等於 屁股
之前還有看過另一個中文字的小笑話 .. 原文我忘了,大致是如此的 ..為什麼古代結婚前都沒見過對方的夫妻,十個月後小孩照樣出來 ? 因為 ..第一天,大家都不熟 .. 所以睡覺是背對背 .. ( 北 )第二天,一方凍袜條啊,但另一方還是很害羞,所以睡覺時是這情況 .. ( 比 )第三天,大家混熟了,雙方不再害羞,所以二人開始面對面睡覺 .. ( 臼 )到了這步田地,自然而然的 .. "北比臼有了" ..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錯字, 推論有缺誤香...(恕刪) 讓我想起Only men can speak rationally.No Woman is a man.Therefore, no woman can speak rationally.
總之, 國語文是很重要的, 搞不懂題目的意思, 再漂亮的答案還是可能錯的只是教育部只想玩母語、外語烏龜和兔子一問不能光看兔子走10步, 烏龜走1 步的字面解釋而是要計算兔子走過的步數總和, 和烏龜步數總和來做比較假設烏龜先走20步來說, 兔子是0 步兔子走10步(0+10), 烏龜走1 步(20+1)兔子再走10步(0+10+10), 烏龜走1 步(20+1+1)以此類推, 兔子第4 次10步就遠遠超過烏龜啦據第一篇大大的解釋, 是以烏龜為中心, 認為兔子到達烏龜的那個位置, 烏龜又往前前段的10之1 了所以會誤認烏龜永遠在兔子的前面「三隻小豬」「地下有知」...教育部長當然不可能事必躬親, 是某個處室局的自作主張(自以為是)只是部屬有錯, 一定牽連到上司而上司知道錯就要改, 要認錯, 而不是硬拗現在的上位者下野者, 幾乎(不可以說全部)都一個樣, 沒擔當, 只會說「別人的錯」, 或者說「是別人的錯」以上淺見
我以一位國中數學老師的身份來說,純就數學來說,這種定義不清的題目是不好的題目,學生不會答題是出題者的錯,所以也沒什麼好爭論的。就像1+1沒有定義+的意義,就很容易各說各話、各自發揮、演變成哲學上或字義上的論辯。數學的特質之一是『符號化』,因此定義符號或名詞都必須嚴謹,整個架構才能牢固、邏輯上才能推論!當然,如果純就『中文字』的奧妙討論,那自然是另一個有趣的問題了!有大大舉季諾有名的謬論(像兔子永遠追不到烏龜...)為例,謬論之所以是謬論就在於似乎言之成理卻與經驗法則衝突,這就是數學另一個充滿想像力而有趣的地方了!!
讓我困惑已久的是一倍跟兩倍同學說他剩10元我就說我剩你的一倍他就知道我有20元但改天了同樣情形他剩10元我說我剩你的兩倍他一樣知道我剩20元怪怪一倍=兩倍重點是我又沒說我"多"你幾倍我只說是你的一倍或兩倍但答案都是一樣的奧妙阿!!!!
Wiiroro wrote:同學說他剩10元我就說我剩你的一倍他就知道我有20元 這個其實是錯誤的剩一倍 代表手上的跟對方的一樣多所以你手上應該是10元Wiiroro wrote:他剩10元我說我剩你的兩倍他一樣知道我剩20元 這個就對了剩兩倍 代表手上有的是對方的兩倍所以手上有20元至於對方怎麼到底是知道10元或是20元可能是彼此的默契吧
jtsai220 wrote:說真的....他講這句話....我是爽到翻... 中文還是最強的....哈哈哈!! 所以...古時候外國人簽訂合約要併用拉丁文,因為語意明確其實這也沒什麼好爽的,那天你的朋友跟你說aa隊一定大敗bb隊趕快去多簽幾支到時你是要簽aa隊???還是bb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