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法官的判例都不一樣,就算被起訴
到法院也不一定有罪,最後
是不是我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是不是他有詐欺的意圖
庭上自有公斷.靜待後續

刑事訴訟法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等等等等...
xxxx0926 wrote:
自稱是律師事務所的助理又打電話來了,明白說著作權人只是要十萬而已,陳小姐妳拿不出來嗎?
這種事是要看被告的誠意.只要錢不要差太多的話.我都可以跟委託人說(著作權人)協調
他就用line給我了一組他說的著作權人的郵局帳號.700xxxx xxxx xxxx的號碼,
我告訴他說,我並沒有要解決此事,因為鬼知道那東西是你們設計的,我並沒有侵害你們的著作權
電話中我反問他(自稱某某律師事務所的助理)你們的商品在台灣有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嗎??
而你說的律師事務所根本沒有人接電話.你不要又跟我說你們律師去開庭.律師去吃飯.去接案子等等的,
我只是想查證不行嗎?該名查不到律師事務所的助理卻結結巴巴又很兇惡的說,
我我我...們一般..都是...這樣跟..相對人說的...
我我我..們沒有...必要跟相對人透露實際的....律師事務所電話與地址....(狗屁咧)
不然我們就就就就依照法律程序進行好了,我回他說.喔~~好吧,既然你們的著作權人要跟我拿錢
不管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律師事務所的助理,我求證也不行嗎??我的要求很合理吧.....
我告訴他說,不要對我這麼兇,我真的會害怕,該自稱律師助理說.要撤告現在都還來的及云云
我依自稱律師事務所的助理,匯了錢到他指定的帳戶,拿匯款單到警局報案了(詐欺)也有拿到三聯單,
我到郵局臨櫃匯款,這樣該詐欺犯嫌無法退款給我,也不知道我的匯款資料.只有我的名字而已
要用法律牽制的話,大家一起來,老娘沒在怕,是他的自稱律師事務所的助理自己要給我匯款號碼的
還告訴我說.十萬和解金就撤銷告訴.要我自己考慮我以後會有前科記錄等等的
果真沒多久,該帳號就被凍結帳號列為警示帳號了,自稱著作權人親自打電話給我說要退錢給我
換他打電話來跳跳跳了,說什麼他是正當的生意人,帳號凍結沒有辦法匯款給廠商
我告訴好聲又嗲聲嗲氣的跟他說,是你要讓我的人生變那麼複雜的,
1.恁祖媽我根本沒有侵害到你的所謂著作權
2.你無權跟我要求和解金.讓我感覺是被你勒索,我有權向你提告,有任何問題法院來公審
3.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根本沒有在執業,老娘有到法務部的律師檢索查過
4.有沒有詐欺?有沒有侵害你所謂的著作權設計圖由地檢署或是法院來公斷
結果就是被他一陣罵,然後就掛我電話了......
大家一定會說浪費法律資源等等的話
要罵要砲也沒關係,我只是想說,對於這種方式跟人要和解金的嘎抓
我不拿出拖鞋.嘎抓會越來越多.難保下一次遇到的不是你的身邊的人
不然我真的不知道法律資源到底該什麼時機才可以用了
一直被要錢要錢也不是辦法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