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籠九 wrote:老是把FB、LINE、私訊等東西貼過來01想要給對方(被)公審 貓哥,小小反駁這一句。想求公審與想要自清,線應該劃在哪兒?故事我看了,與事實的吻合度有多少,我也不曉得。但是文筆流暢,敍事清淅,條理分明,至少讓我看了心曠神怡。事情本身,對錯難評,但是作為交友的借鏡,總有警世作用。上了 01,就不應私訊,不該見面,不得交換其它聯絡方式,未必高明。別的不說,少了一個熱情,幽默,彗黠的網友。留下的淨是高不可攀的智者,那索性換去 02 網站,大家都連不上,永保安康。
貓貓籠九 wrote:電影『劍雨』中轉輪王對彩戲師說的一段話說的好:『我早就跟你說過:你要練變戲法就變戲法,要練武功就練武功,你總喜歡把它們混為一談,還能活到今天,也算的上是一件奇事啊。』 我就是秉持這原則我身邊沒人知道我就是01的哈拉伯01這邊有人曾經想花錢叫我的挖土機去做事我也是婉拒掉請他去找別人
貓貓籠九 wrote:哀就像我一直奉勸大家網路歸網路現實歸現實把網路跟現實混在一起,怎會有好下場?真要混,那要學習小路,就淡出網路(01)吧。 九兄雖然您是貓黨但在您身上看到鄉民少有的中立正直不由得讓人心生欽佩讓我為您喝采一聲嘿喔嗨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