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 誰能幫幫我 我犯了竊盜罪 現在的我該怎麼辦

隔壁邊走邊抽煙就被炮到罪該萬死了,偷東西的摸摸頭說沒事?

apple1223 wrote:
我於這個月19日下...(恕刪)


買軋 好糟
開醫師證明

因工作壓力大,患有精神強迫症

緩刑

結案........
知錯能改,你犯的不是什麼大罪,怎可能入獄,只要在檢察官那裏誠實認罪悔改,誠意跟好市多和解,就是判緩起訴,期限可能是兩年內不再犯案,就沒任何紀錄.以下是地方法院緩起訴的說明,給你參考:

http://www.mlc.moj.gov.tw/ct.asp?xItem=325326&CtNode=34974&mp=014
這樣做吧。

也不一定要找律師,開庭就誠實講,
這種罪很難判到要進去關,
如果好事多因為公司政策不能和解,
法官也可能會看在不能和解不是你的錯之下給你緩刑。
最忌諱是為了脫罪一再翻供,
最後無罪沒搞到,法官又認為犯後態度不佳。

如果緩刑,緩刑期滿後一般警局的前科會塗銷,
也就是說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法院的前科記錄是都會留著的)。

這件事不大不小,但重點在於請記得下不為例。
上法院跟法官道歉,承認悔意。初犯,犯行不嚴重,緩刑跟易科罰金。
學個教訓,下次就別再犯了。
不用太緊張,一定會要跑幾次法院,
不用請律師啦,到檢察官處誠心的道歉及反省,
依台灣現在的司法判決,應該是緩起訴、緩刑...等
(就是不用坐牢,但可能要上點法治課或勞務...等)

千萬別去胡亂瞎搞亂瞎說啥麼...
微罪還是誠實最重要。

能有個警惕也是好的,正常上班的人,
還是不要為了貪小便宜(如偷東西、撿到東西佔為已有)
遇到時真的會嚇死。
整篇文章很明顯是想要脫罪掰出來的
建議很誠心的承認錯誤並且好好的向店家道歉
展現出誠意法官或許會念在初犯
說謊就是要一直不斷圓謊
圓到最後破掉會更嚴重
不用太擔心啦~
有了前科之後就會覺得宛如重生。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樓主自己都承認在最後一刻起了貪念了,這已經符合竊盜罪要件了 :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所以樓主自己在這裡的自白已經自證己罪了,且最後被賣場人員攔下時,是樓主最後一次機會,通常此時以忘記為由求取原諒並重新結帳,獲得店家原諒的機會很大。但樓主在最後一刻還是選擇說謊。 也證明了竊盜的意圖。

而竊盜是非告訴乃論,店家既已報警就沒有撤告的機會,必須偵辦到底。

樓主與其去想理由說自己不是故意的,規避竊盜要件 ,不如跟檢察官懺悔吧。因為是很小的罪,又是初犯,獲得緩起訴的機會不小。不過通常想在調查庭拿到緩起訴處份,多半要在起訴前跟對方(也就是好市多)取得和解。而目前看起來,店家並不接受和解,而是一切依法辦理。但我認為也未必就真的沒有辦法,還是請去盧店家的主管吧,盧到他願意代表店家跟你和解。因為不管對方和不和解,一切一樣都是依法辦理。但在起訴前和解的話,檢察官就有充足的理由賞你一個緩起訴處份。拿到緩起訴的意思是,檢察官認為你確實有犯罪,但因為罪很輕,又得到對方原諒,所以暫時不起訴你。緩起訴期間(通常一到三年看檢察官怎麼給),只要不再犯罪,期滿就沒事了。緩起訴期間如果又犯,就沒有下次機會了。

但要檢察官給緩起訴,不單是犯後態度(不要一直辯自己不是故意的,要承認錯誤,並深刻反省,未來一定不會再犯錯)。通常也要有其他條件,譬如民事賠償、雙方和解、公益捐款等等。

如果你沒有達到讓檢察官賞你緩起訴的條件,那麼案件就走到法院(檢察官起訴你)

同樣的,因為是輕罪,在法庭上表示很後悔,一定不會再犯了。法官通常會輕判,六個月以下通常都可以易科罰金解決,或是直接拿到緩刑。基本上真的抓去關的機會不高,但不管拿到易科罰金或是緩起訴,都是有罪判決。

不過也不需要太擔心良民證的問題(刑事紀錄),易科罰金跟緩刑判決,一定時效後就不會註記在良民證上了。

總之呢,因為樓主是初犯,又是輕罪,就算拿不到緩起訴,九成也不會真的需要入監 (就記得一定要承認錯誤表達後悔)


而如果想盡可能爭取緩起訴(連法院都不用去,不會被判有罪)

主要還是要跟對方取得和解,而除了去跟店家盧以外,可以參考看看店家有沒有參與什麼公益活動,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檢察官的評價會比較高,且你參與對方的公益活動,也比較容易獲得對方好感而簽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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