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0214 wrote:要管好自己的鳥 這幾乎是mission impossible -.-b馬斯洛很明白的告訴了我們,這是所有慾望中,最基本也必然需要被達成的慾望之一BTW:之前那個影片...貓的意見.........換成是貓也會被騙女生滿正的@.@
呵 呵真是頭腦不清這不是說你上床的部份是法律常識何生活常識你犯的幾個錯誤1.沒有就地正法她應該不是專搞先人跳的,就是能賣就賣有機會就搞人一筆,所以你約她是錯的,因為給予對方準備時間2.放個人資料在身上這是另一個大錯,出去玩絕對不要跟現實連結,放上手機(易付卡加一元沒有任何資料的手機)和錢就可以了這樣怎樣對方都不搞不到你3.旅館自己挑,這一點很重要,比方說你可以挑遠一點但是也不是那裡遠的凱薩或是天成這樣就算對方用破門而入如果只是對方女友 不是對方老婆基本上你沒有任何被告的可能也可以立刻報警後來既然已經發生了第一次就不該給應該就直接報警對方恐嚇取財,仿礙秘密加起來要好幾年他還不見得想蹲勒至於女方更慘,基本上台灣罰雞不罰瓢蟲所以她如果真是學生,報出來她只會更慘不過說真的會想清楚的很少
不就是嫖妓 有這麼嚴重嗎?我們日本客戶到我們越南工廠 來十個有八個會要求要找小姐 而且就在飯桌上直接談論開來(其中不要的兩個 一個是昨晚吃飽了 一個是太老了)日本都把這當成是一種應酬了他們把性跟愛分的比較清楚為何在台灣幾乎就變成十惡不赦的罪名??我們大陸員工要到越南上班時 他們老婆還開玩笑的交代他們 要善待自己阿 別丟我們中國人的臉
有些疑問...這個女生如何先去架設針孔....去Hotel還可以選到同一間房間?他們不怕這間房間剛好有別人來住嗎....是她跟Hotel指定要這一間房嗎...這樣樓主當下都沒有感覺到奇怪的地方嗎?一般去的時候幾乎都是Hotel配房間給房客吧...除非Hotel業者有跟兩個騙子掛鉤..而且在拿到照片的時候∼兩人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狀況下發生..即使被拍照片...應該也不用畏懼...說對方是自願就好了...為何還要付出50萬?警方在辦案的時候...應該也不能公開...公司高層從哪裡可以得知您的事情...而且您是被詐騙...公司要你離職這也怪怪的...?
為什麼她問你的時候,不當下解決..還等到晚上..是我就當下飛車到HT了..還等勒~我之前同事也有類似經驗,不過是..約出來面交再請他吃一頓粗飽的..然後再送警察局當然,電話中先裝龜..表示好配合..一切釣出來再說不過我同事也花了好幾千請我們去上闔屋/KTV..花小錢解決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