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lug wrote:那為何裝完之後環保局說大有改善???
這樣就「大有改善」,看來當地環保局的標準真寬鬆,恭喜你。

pllug wrote:右邊下風處的鄰居也說味道淡了很多只有偶而有點味道
你確定他說的不是客套話?

pllug wrote:櫻花牌抽油煙機為何廣告說"有網有希望,沒網就沒希望"??
「抽」油煙機跟「除」油煙機,兩者功能完全不一樣,價格也差很多。
裝了抽油煙機卻以為有除油煙機的效果?
抽油煙機即使有濾網,除油效果也不過是「聊勝於無」,
不信,你要不要站在「抽」油煙機的排風口感受十分鐘看看。

pllug wrote:請問你是要推銷什麼嗎??
你想太多了。
我只是一個被雞排攤長期近距離燻過的人。

我同情你被暴力攻擊,
但我也質疑你是否在「清除油煙、味道」的責任上,已經盡力。
如此而已。
tangochen wrote:
這樣就「大有改善」,...(恕刪)


小弟我感同身受
鄰居剛好是賣雞排,而他們用的是大台的"抽油煙機"
抽出來的油煙往哪去??
夏天吹南風,冬天吹北風,就是那麼剛剛好,每年就會有幾個月時間油煙會往你家來
開版大是生意人,在賺錢之餘也應該考慮鄰居的"感受"
雖然環保人員稽查並無不法,但你捫心自問,你住家願意生活在油煙中嗎?
若不是為了做生意,我想不會有人願意去吸油煙吧!
況且炸雞排這些油產生的油煙遠比自家廚房的要"厲害"

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您的鄰居
他被這些油煙所擾,而您卻不改善,那他該對你使用什麼手段呢?
雖然他的手法偏激了一點,但站在為了自己健康的角度我並不認為他這樣做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他會說你是XX人呢?
因為你從很遠的地方跑來欺負他一個當地人,你認為他氣得過嗎?

商人要有德,也請開版大自己好好思考,錢賺得正不正,自己對鄰居是什麼態度
油煙的事情,如果環保局來看過
那也代表你們的店有通過了,不是嗎?
tangochen兄所質疑的可能是他見過的處理狀況
而版主的處理情況我們都沒見過
所以也說不出幾成的效果,是吧!?
說不定他的水池有市立游泳池那麼大也不一定

反倒是我覺得版主跟這位老兄之間
可能存在著複雜的關係
才會交惡如此深
版主你要不要再說清楚一點
什麼事情都是可以談的
他會出手這麼重
我不相信你們之間這麼單純~
皇天無親 wrote:
油煙的事情,如果環保...(恕刪)

真的不知道要說甚麼了,
我兩個月前才剛搬到埔里鎮,
之前也不認識陳XX',
剛開始還一直送他折價卷,雞排,可樂,花枝條,起司棒等等店裡產品!
要說糾紛可能是那天他把我門後完全封閉,我把他拆除而已,
昨天聽右邊阿桑講說他因為我這間店面他法拍沒買到所以不爽,
真的是太沒天理了,
求各位大大不要把我看得像是唯利是圖的商人好嗎?
我的過濾桶就裝在我的窗戶下方,
有味道一定是我店們先聞到,
我找很多朋友來聞都說沒味道!
連那天警察來也聞不到味道,
還問有甚麼味道?
叫他讓我們去他家聞看看又不敢,
真不知道怎麼說了

pllug wrote:
真的不知道要說甚麼了...(恕刪)


可否貼出你處理油煙的設備?
聞不聞的到味道我認為並不重要,一陣風就可以將油煙味吹向鄰居的窗戶

是否唯利是圖? 行的直坐的正有何懼之?

我自己也是親身受害者才會雞婆的多說幾句
您如果做得很好了,花點時間把您處理油煙的設備型號/照片/排風口/居家位置/鄰居位置放上來
這樣大家看這件事情也比較不會有偏頗

pllug wrote:
我找很多朋友來聞都說沒味道!
連那天警察來也聞不到味道,
還問有甚麼味道?
叫他讓我們去他家聞看看又不敢,
真不知道怎麼說了

看來這陳xx有的玩了....
他抓狂的原因是因為油煙的話
倒不如大家找個環保局來檢驗
請他來做公證人
沒理由的話就告死他老兄

打人就先輸一半了
皇天無親 wrote:
看來這陳xx有的玩了...(恕刪)


打人就是不對,報警警察就該處理,會因為"油煙"的問題警察就不受理?
環保局檢驗的標準是多少? 有哪位大大知道嗎?


我認為開版大經營雞排店已造成鄰居的不滿
那開版大自己花了多少功要去解決"油煙"及"好鄰居"的問題呢?

也想一想,當油煙不時往你房間或客廳飄的時候,你還會認為你不會抓狂!




覺得主要他是 硬要挑你毛病 找你麻煩

不過這種生意確實會有油煙味產生~
雖然可能真的符合規定也過濾了,
或許可以想辦法再改進,或是進一步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再減少所謂的油煙味!

接著再針對他的行為反制

覺得來鬧 肯定是要 裝錄影機 錄音錄影 蒐證
而且千萬別跟他和解,就是要讓他上院 別饒過他,
不過鄰居 到時候肯定又說大家都左鄰右舍,別這麼絕之類的話會出來

他沒有家人嗎?找出來溝通看看

報案三聯單一開始不給,建議是 絕對都打110處理,這樣會有紀錄比較有保障!

pllug wrote:
在這之前陳XX也一直說我們的油煙造成他不舒服...(恕刪)


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吧...

常常聽到一句話 "法律是保障「懂得」法律的人",所以我建議先瞭解您目前的狀況,是否合乎規定,至於暴力事件,還是應該秉公處哩,如果派出所處置不當,可以向上反映呀,也可以投訴警政署,現在網路方便,只要備妥證據我相信公理惠還是會站再正義的一方。
努力做到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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