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人士的工作權看法(非政治,勿筆戰)

勞工們一定在想, 啃!我繳了稅為什麼政府都不會先為我想想?
我以後可以因為開放更多的外國勞工來台我就不用繳稅嗎<失業好像就不用繳了!!反正要繳也繳不出來>

其實產業升不升級,發展成什麼樣子。全都是政府該去想辨法的。
叫它們政府官員想辨法。這不代表說可以去犧牲本土勞工的工作權,或者是更直接的去謀害他的生存權益。

別人錢賺得辛苦不代表他沒用,而是整個體制的無能。
無能就只有下台。沒有道理犧牲勞工生存的權益。
辛苦不代表賺不到錢,賺得到錢不代表就是賺很多,賺得多少不能代表過得快不快樂。
被犧牲!決對不快樂。
除了潛水爬文外還是只能潛水爬文~
大陸漁工上不上岸我個人是覺得沒有甚麼差異,就現在而言,台灣漁船所用的外籍勞工並不僅是大陸人而已,還包含了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等等....
可是就因為特殊的兩岸關係而不讓大陸漁工上岸而已,但船主大部分都還是請大陸漁工在船上幫忙。
聰明的你
你認為中囯 跟 中華民國
有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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