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痣1977 wrote:…依直說我不敢檢舉。。。怪法律不周延。。。我很想聽聽看。。。如果有好的辦法可以解決我都願意試試看。。。...(恕刪) 前面有說過,法律不是萬能的。它可以幫你處罰違法的人,但沒辦法「不傷感情」。假設你好朋友跟你借錢,死賴著不還。你別期望法律可以幫你討債又不傷朋友情誼。同樣地,菸害防制法有辦法阻止你的老闆在辦公室吸菸(我不信他不怕罰),但無法避免你變成眼中釘。他要「合法」解僱你,一定是有辦法的。法律只能保障你拿得到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