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討論請集中在這一篇]新竹被砍的碩士生死了!!一路好走!!

費盡辛苦 抓來的逞兇鬥狠的5名青少年 只因為他們符合這三個字 (未成年) 所以可能的話 可以交保
我傻眼了 這是什麼歪理 法律條文是死的 難道就不能翻轉一下 連死者女友都不能接受了 何況對社會大眾 那交代的過去阿
你交保 你能保證他們這些小鬼不會再來第二次 這種荒腔走板事件..
那對這些無辜的受害者 不就是欲加之罪
贊成10樓的大大所說,現在這種投訴的歪風早就已經延燒到國防部和民意代表了(應該是回燒到教育部),現在的兵操不得、罵不得,出社會後動不動就叫民代關說、消罰單,做一些骯髒的選民服務。

現在有幾個孩子在入學時,家長會對老師說:「小孩不乖就好好的管教」
不知道如果這幾個死小鬼放出來後

會不會拿著棍棒去找被害者家屬?

唉~~~~ 被害者的人權沒有保障!
血色橘 wrote:
費盡辛苦 抓來的逞兇...(恕刪)


你放心

風頭上他們絕對不敢再囂張

起碼也是過一陣子才會繼續囂張

社會輿論此時也會針對在其他社會事件

這就是台灣的生態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會不會在我們吵成一團時
人家已經交保了
你有看過摩多車日記嗎?每件事都有引爆點的~~只是還沒發生就是了~~
總統先生 wrote:
但是把人家曝光,甚至做什麼的,或是在哪工作,這些需要說嗎?

誰賦予你這個權力?


那為什麼受害者的這些資訊就要被報導出來?
很多人罹癌是不願意讓人知道的
結果呢?受害者的媽媽現在該如何自處?

總統先生
若是你可以接受受害者父母事可以被報導
那加害者的父母為何不能?

尤其是這幾個還未成年....
年輕人還是要給他們一次機會!


怎麼測試他們有無向善?
拿無辜的老百姓測試..



難怪放出來的犯人不到幾天又犯案
強姦犯又上了幾個
殺人犯再砍死幾個
老百姓真的是活該倒楣

受害者誰給它們一次機會呢
AYOI wrote:
那為什麼受害者的這些...(恕刪)


本來就不可以,這可不是比價關係

你該去問新聞為什麼要這樣報

我在以前的類似的回文說到

病態的是這個社會

法治大家都在喊,但是心理卻是要人治

PS.文章被合併了,我就不回應了

機會?

那誰給那個被害者機會??? 他可是一次機會都沒有了!!!!

只會推到學校教育,這些兇手的家長不用負責嗎?全部都躲起來了嗎?

至少也要出來付道義上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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