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xchen wrote:
道德良心是啥 拿出三百萬就叫道德良心?
股東賠錢叫道德良心 這樣掏空企業資本
不就也違反道德良心嗎? 都你在說就好啦
就是因為道德沒有辦法客觀衡量輕重才有法律的誕生(恕刪)
還在模糊焦點,
拿不拿三百萬和我們旁觀的人無關
重點在廠商後續處理的決心和誠心啊!
有沒有背起責任保證以後絕不讓這種事發生????
你說"道德沒有辦法客觀衡量輕重才有法律的誕生"
不要把法律奉為神
法律只是最低階的道德
法律終究是人訂出來的 難道沒有漏洞嗎
morrisxchen wrote:
mulaki提到的第二部分根本毫無道理 停止營業我想是想太多了 這並非連續過失或蓄意造成的,
若這樣就停業拿掉營業登記證,那我看台灣可能比共產國家還糟糕,外資還敢來開店嗎?
只是無心的過失就要造成無法營運的損失,誰還敢台灣這個地方做生意?
星巴克的過失是可以馬上改善的 並沒有停業或是停止營業登記的必要 沒有法律依據前說這些都沒用
我想台灣不是賣弄民粹的國家吧~ 走上街頭要求立委修法還比較實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