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morrisxchen wrote:
道德良心是啥 拿出三百萬就叫道德良心?
股東賠錢叫道德良心 這樣掏空企業資本
不就也違反道德良心嗎? 都你在說就好啦
就是因為道德沒有辦法客觀衡量輕重才有法律的誕生(恕刪)



還在模糊焦點,

拿不拿三百萬和我們旁觀的人無關

重點在廠商後續處理的決心和誠心啊!

有沒有背起責任保證以後絕不讓這種事發生????

你說"道德沒有辦法客觀衡量輕重才有法律的誕生"

不要把法律奉為神

法律只是最低階的道德

法律終究是人訂出來的 難道沒有漏洞嗎

eintagsfliege wrote:
咳,統一口頭道歉就算數?當然是可以當證據,但是道歉的目標不是為了在官司中站穩陣腳好嗎?出發的心態完全不同。blockquote>



那能請問一下統一該怎麼做才好?真心誠意詢問 ,我是真的不知道怎樣才能讓社會大眾改觀!
sken2008 wrote:
沒看到苦主在事件發生後出面說明
討論怎麼捍衛其他消費者的權益
不過讓記者轉述一句
"只是王小姐的母親最後提出三百萬元的賠償金額,公司無法接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1/today-life6.htm
到是蠻失敗的...

對阿
我們早該建議星巴克請苦主做CEO
這樣苦主才能以自身經驗
在第一時間帶領星巴克員工向大眾說明事情經過
另外請苦主努力念書 考上兼差做消保官
一併捍衛我們消費者的權益
豈不兩全?
morrisxchen wrote:
星巴克的過失是可以馬上改善的 恕刪)




你說星巴克可以馬上改善

-->為何星巴克十月不"主動公開" 流程不佳犯了錯, 但星巴克會馬上改善過失

還是只覺得這是小事,公司內部寫寫報告開開會就好了

eintagsfliege wrote:
咳,統一口頭道歉就算數?當然是可以當證據,但是道歉的目標不是為了在官司中站穩陣腳好嗎?出發的心態完全不同。

報紙上的道歉算不算公開道歉 你別扯遠了
你說負責任應該要公開道歉 我提醒你星巴克在報紙上是承認疏失並道歉
你別亂跳針了拜託你!


檢討流程就是在提昇品質啊,你在挑什麼語病
還是你要說咖啡中含清潔劑跟品質無關?
同樣道理你也沒證據說統一確實檢討了不是?這種事情當然是要公諸於大眾由可信的第三者檢驗才算誠意。

流程是因 品質是果 你要去檢討果幹嘛?
倒果為因 天阿 問題明明是出現在因
你也幫幫忙好不好
keltsen wrote:
對阿我們早該建議星巴...(恕刪)


你放心 台灣的咖啡不會因為這件事情就破產(想太多)

不用這麼急著幫他們不合格的產品護航吧?

大家就在看看統一的作法是如何成功扭轉這情勢吧!!
Sweetheart Michi
changium wrote:
你說星巴克可以馬上...(恕刪)


公司內部SOP是商業機密 不可能公開的
你要他公開啥 不然你去找麥當勞漢堡的SOP給我好了看你找不找的到 你會不會想太多了 Q_Q
了解企業生產流程的人都知道 生產過程是商業機密
不能隨便透露的 它公開怎麼做咖啡要幹嘛
跟問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政府只要加強稽查就好
你管人家的流程幹嘛 干涉公司治理!?



合理的賠償金額應該是多少,法院自會審酌個案情況裁判,
只要當事人敢主張,管它是300萬還是3000萬又有何不可呢?
那是當事人的權利,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可以把他講的好像非常不應該的樣子。

不管當事人當初PO文的心態如何,有無隱情,
至少針對喝到毒咖啡這件事,並沒有捏造,
既然沒有捏造,
那大家是不是該把討論的重點放在星巴克的品管問題上,
避免我們這群消費者再遇到類似的事?

其實我還蠻慶幸當事人和星巴克談不攏賠償的事情,
否則這件事哪會被揭露出來,
星巴克又哪會看重這件事,好好的檢討他們的品管流程?
我看頂多把工讀生叫來罵一罵就結束了吧!

總覺有友人想把這件事導向當事人獅子大開口上,
企圖模糊焦點,
但既然當事人的指控沒有不實,
或許就該給星巴克一個不輕的懲罰,
讓他永遠記得這次事件,
才不會再犯。
cnnljj wrote:
但既然當事人的指控沒有不實,
或許就該給星巴克一個不輕的懲罰,
讓他永遠記得這次事件,
才不會再犯。


可是我怎麼覺得不論是不賠償或是賠償300000萬元~
星巴克應該也不會想再犯吧!
真的有企業喜歡故意在咖啡裡加清潔液嗎?
morrisxchen wrote:
mulaki提到的第二部分根本毫無道理 停止營業我想是想太多了 這並非連續過失或蓄意造成的,
若這樣就停業拿掉營業登記證,那我看台灣可能比共產國家還糟糕,外資還敢來開店嗎?
只是無心的過失就要造成無法營運的損失,誰還敢台灣這個地方做生意?
星巴克的過失是可以馬上改善的 並沒有停業或是停止營業登記的必要 沒有法律依據前說這些都沒用
我想台灣不是賣弄民粹的國家吧~ 走上街頭要求立委修法還比較實在點

一點都不誇張,跟共產民主無關,不要隨便亂講。拿掉營業許可可能沒必要,但是停業個一兩天重整檢驗很正常。
請參考下面文章:
Famous Restaurant Reopens in NYC After Being Closed by Health Departmentl
東京品川王子飯店95人食物中毒 餐廳勒令停業六天
當然第二個例子是太嚴重了一點,但是第一個例子也只是因為發現有蟑螂,同樣的狀況101的餐廳發現老鼠卻只是罰款了事,所以是我們管理太隨便吧?這個案子是因為只有一個受害者,而且時間點已經過了,主管機關要回過頭去處罰可能比較困難,但不代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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