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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好像變成羅生門了,有一種感情被欺騙的感覺 = =
我覺得開板的人有問題 ,可能是片商來嚇我們的
為什麼, 很簡單 ,propsal ,這一部, dvd ,blur 都出了
誰會去電影院看,片商想要賺爆利, 因為dvd出了, 版權就便宜了


就像之前很多大大說的, 都沒有物證, 怎麼會有罪,
光憑一個ip 也太瞎了
那如果警察抓毒 ,只要打電話問有沒有毒品 ,就等於有毒
就算抓援交, 也要人去赴約 ,現場被警察抓才算,
加上之前的談價錢對話,才能判刑
如果在這個版主說的話,
我就去發一個種子, "我與2500個妹妹的xxxx"
等你們開始下, 我就去列ip

我再去告警察說, 那些ip上的人下了 我東西,
每個人要拿1000萬跟我合解,


這樣我就比郭董有錢了, 加上板主一直迴避把文件po上來,
更可以確定是唯恐天下不亂 ,大家開始人肉搜索這個惡劣的人,
我們就給他3天把傳單po上來 ,如果不po就是他承認虎弄我們
也請01把這個人的ip公佈 ,不要讓商業團體把這個網站搞的腥風血雨
假設這狀況:

某財團帳冊被搜,上面記載許多政要的行賄記錄。

警察約談名冊上的政要,就等於我們已握有你的犯罪證據?

於是政要就馬上認罪?????

是這樣簡單嗎?

片面記載,就等於犯罪證據,則財團或個人要陷害人也太容易了。

IP的紀錄,只能是線索,就是你犯罪的證據力夠嗎?(當年成大事件為何還要大批人力去扣押電腦?顯然就是光憑IP證據力不夠)

台中小康只告訴你犯的法條、處刑,不教人脫罪,趕快認罪,但這樣就是犯法的確認證據論述卻沒有,很像浩呆同公司的法務人員,一搭一唱。
請問各位高手

我可以告樓主有意圖散播不實言論,使他人心生恐懼嗎???

有誰要告他的?

這樣就算上警察局的事是假的

他也會因為這篇文章上警察局的
1. 小奶萬歲 2. 以上都是玩笑話
53963 wrote:
我覺得開板的人有問題 ,可能是片商來嚇我們的
為什麼, 很簡單 ,propsal ,這一部, dvd ,blur 都出了
誰會去電影院看,片商想要賺爆利, 因為dvd出了, 版權就便宜了

試問
在台灣你向別人提到這片時
會稱《The Propsal》還是...

《愛情限時簽》?
尤其這是相當有知名度的中文片名
科科

這個疑點一直放我心裡
直到IP跑出美國種才開始篤定
下載犯罪確認流程:我認為

IP紀錄-----線索
警方拿到搜索票-----扣押電腦-----搜到檔案-----確認

但有這樣困難:
搜索票的申請要件如何?動員人力辦微罪的警力效益?控方有專屬授權?末端個人付不起和解金,愛關就關,控方抓個人沒有經濟效益。

所以一直以來很少因下載末端用戶被抓。
WiDE wrote:
試問
在台灣你向別人提到這片時
會稱《The Propsal》還是...

《愛情限時簽》?
尤其這是相當有知名度的中文片名
科科

這個疑點一直放我心裡
直到IP跑出美國種才開始篤定


我認為用英文片名是有可能的,因為種子多半來自對岸,
而對岸的中文片名不等於台灣的中文片名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有時候因為要找字幕....還是用英文片名比較容易~
看了那麼多真的太精采了
明顯大家都認為是假的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p2p有很多種 會員制封閉式bt p2p種子相對較安全 但有很多限制
相對使用迅雷 foxy等開放式系統的最多
很多國中小學升一開始用電腦都只會用華人地區的迅雷 或 foxy下載
她們都不知道 軟體也不會說明 迅雷 或 foxy其實都是p2p
這些中小學生使用者也不知道 迅雷設定一開機就會自動做種上傳
徒法不足以自行 真要從嚴執行 被抓的恐怕都是18歲以下未成年人居多
到時引起的民怨及糾紛可想而知十分麻煩
美國 都無法這樣做了 台灣方面如何比照?
軟體公司及影片公司也知道 此路難行
都有聘請專業反p2p傳輸的網路公司偵測下載及搞傳輸破壞
我在前面有說過 如果警方要抓下載端牽涉重大政策的改變
恐怕不是保智大隊自己就能做主 還要更高層同意才行
而現在民意高涨 同意的政治風險實在太大了
試想如果抓到的剛好是某高官的子女~~~~
綠巨人浩呆 wrote:
星期六早上收到一封來...(恕刪)


綠巨人浩呆被網友髒到改ip改本文後

這下子信用都沒囉
Mobile01系統服務員:說謊話,欺騙我的感情,停權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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