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arose wrote:發這篇可能會被大家圍...(恕刪) 不同情也不反駁你...因為小孩是你的老婆也是你的但公共設施是大家的需要共同維護的不可因為小孩還小,怕小孩受傷所以大人就可以一起玩...若該項遊樂設施因不堪負載,造成損壞或你的小孩或老婆受到傷害...那不就又要延申更多的問題出來...必竟那是給兒童的遊樂設施,並非給大人遊玩的...若你們真為自己及小孩著想...就不該如此PS..你的小孩1歲多,只能算幼兒不算是兒童...所以也是不可以玩的哦!
看來去年的這篇有正面的效果了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112106&bid=6&r=52&page=1在友站看到有人因此被警察開紅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