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既然是我發的文
我想我還是上來說一下的好
被確定判刑了
可以易科罰金
法官認為情節並不嚴重~所以從輕量刑
並且在判決書內說明檢察官起訴引用條文不當
不過結果還是叛了刑
檢察官起訴書的通知到達時
法院已經判決
雖然起訴書裡面有說判決前當事人可以申請陳述
不過很顯然的時間並不足夠讓人申請
以上
本次事件到此劃上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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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孩的父親大人去請教聽說是某某法律系畢業的"專家"
他說刑法判刑也不叫"前科"
只能說是"紀錄"
既然人家"專家"這樣說
當事人也選擇相信"專家"所以不申請上訴
我們這些局外人還能說些什麼
所以~~我選擇乖乖當個局外人
還是感謝大家的關心與建議
這次事件我也學到很多
只希望這樣的事件別再次發生到任何一個對這事件關心的朋友身上
感謝大家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rebels wrote:
重罰這兩位員警有幫助嗎?
重罰可能無法殺雞儆猴,但是至少可以教育其它員警吧!!!
況且,重罰後通常還是可以用冠冕堂皇的原因給他們"回報"
家父被比樓主還悽慘非法待遇過,後來私下賠80萬,你就知道實情多嚴重(光醫藥費就幾十萬,還有那段期間無法工作和非常嚴重的生理後遺症),後來便衣還是有辦法提等...之類的(對此術語不熟)。叔叔也當過警察後來不做了,原因很簡單-太黑暗了。
我想你說的重罰沒有幫助應該也是夠黑暗的關係吧!!!但我不會因為家父被打傷脊椎和肺部受傷而對警察有不好的感官,反而是接觸社會後遇到警察真的很灰心(口出穢言,對案件相關程序不熟還民眾錯誤訊息,自己做功課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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