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認為你們應該拿配股,不是嗎?
那麼問題是
1. 配股本來就不跟薪資與供獻度有必然關係
2。配股是屬於紅利獎金一類的性質的,並非勞務所得
每年都給不代必須每年都給不能突然取消
本來在法律上配股就是可給可不給,由公司心證
公司可以賺兩個資本額然後一毛不給,也可以賠一個資本額給你三倍年薪的股票
3大家都知道去年金融海嘯後,台積並未賺錢
我不知道你很辛苦與一定要領配股的必然關係
任何一家公司的配股本來就沒有說一定必須給
你今天要是法律與理站得住腳,你不用出來寫這些了
你直接告或是申訴就行了
同為勞方的我可沒有住竹北高級住宅
每五年換一台車
家理50%以上時間不開伙
每天穿portofino ,marbolo classic ,polo by raph lauren上下班
你們的生活不是我能達到的
我沒有必要認同你的行為與想法
這與是否勞方一點關係都沒有
Alfa20070128 wrote:
說句不好聽的
我懷疑這些台積電的離職員工是不是想要兩邊都要領?
離職時候拿了公司不錯的資遣費(優於勞基法)
但是事後又想要拿非離職證明去跟政府再領一筆
我想當初公司在多給的時候
目的應該就是想說把整個事情當作自願離職來處理
所以用比較好的資遣費來彌補
員工當下應該也心知肚明吧
怎麼可以事後又翻臉不認帳
感覺蠻投機的(我是指這些員工)
我幫某些不經大腦的仁兄言論為大家做個澄清
1.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在這件醜聞曝光之前,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也就是說,關於資遣費,台X電處於勞基法的地板,
但是曝光之後,上個月去了"黑心張"在大直的家後
才有依年資加發比例的離職金(未滿10年的介於10-25%)
2.有人拿到非自願,有人沒拿到,
關於這點的標準在於你難不難搞
好搞的,馬上就含淚的簽了>>沒拿到
難搞的,談了三次還不肯簽>>給非自願
這標竿企業根本就違反勞基法
政府還不管
應該告他精神賠償
3.被裁員的勞工,依據趴在地板上的勞基法
本來就依法領取資遣費,本來就依法申請領取最長6個月的60%投保薪資
沒有什麼想要不想要兩邊都領
完完全全是依法行事
就算某人全家九族都被裁員
每個人都可以依法領取
沒有人會說不經大腦的某人"投機"
4.這個社會漸漸的是非不分
身為高知識份子更應該挺身而出
為廣大的勞工團體爭一分僅存的尊嚴
就連中國政府都開始要求所有企業預備勞工的退職金
而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政治人物
連所謂"標竿企業"的"台x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帶頭違法都拿不出解決的辦法
最後由政府高層人士轉達總統命令
台x電高高高層的白髮張才黯然接受加發離職金
5.整個過程無恥至極,還有非人類為這黑心企業說話
這次被裁的1000多人(一開始拿到非自願的的確是300人)
沒有任何人過去曾被打"I"
為何做了8-20年,不曾被打I,今年這1000多人都有志一同,不約而同被打"I"
誰敢出來在我面前說它不黑心
6.這次黑心標竿企業的非法裁員
又奠定了所有台灣黑心企業裁員的標準
絕對不會有任何企業優於黑心標竿企業
7.2008年分紅本來就應該發給
如果沒被裁員,打I的留下來當然沒有分紅
但是今天既然員工不是自願走
你標竿企業就應當"還"人家"2008"的員工分紅
我還沒說2009哩
你不還這1000多人就抗爭到底吧
>1.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在這件醜聞曝光之前,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也就是說,關於資遣費,台X電處於勞基法的地板,
>但是曝光之後,上個月去了"黑心張"在大直的家後
>才有依年資加發比例的離職金(未滿10年的介於10-25%)
大多數一般企業的員工也很少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阿
不知道你滿什麼
>2.有人拿到非自願,有人沒拿到,
>關於這點的標準在於你難不難搞
>好搞的,馬上就含淚的簽了>>沒拿到
>難搞的,談了三次還不肯簽>>給非自願
>這標竿企業根本就違反勞基法
>政府還不管
>應該告他精神賠償
你自己願意簽的自己願意的,沒有人拿著製程用的毒氣要噴你
逼你簽吧!
現在才事後返悔不是嗎
>3.被裁員的勞工,依據趴在地板上的勞基法
>本來就依法領取資遣費,本來就依法申請領取最長6個月的60%投保薪資
>沒有什麼想要不想要兩邊都領
>完完全全是依法行事
>就算某人全家九族都被裁員
>每個人都可以依法領取
>沒有人會說不經大腦的某人"投機"
是阿
一般企業不也都這樣嗎?
>4.這個社會漸漸的是非不分
>身為高知識份子更應該挺身而出
>為廣大的勞工團體爭一分僅存的尊嚴
>就連中國政府都開始要求所有企業預備勞工的退職金
>而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政治人物
>連所謂"標竿企業"的"台x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帶頭違法都拿不出解決的辦法
>最後由政府高層人士轉達總統命令
>台x電高高高層的白髮張才黯然接受加發離職金
你上面都說符合勞基法了
現在又說違法,真是奇了
>5.整個過程無恥至極,還有非人類為這黑心企業說話
>這次被裁的1000多人(一開始拿到非自願的的確是300人)
>沒有任何人過去曾被打"I"
>為何做了8-20年,不曾被打I,今年這1000多人都有志一同,不約而同被打"I"
>誰敢出來在我面前說它不黑心
這更奇了
連學校的成績都不是必然每個學期打90分
更何況公司本來就是每年一碼歸一碼每年獨立
你們該不會不知道吧?
>6.這次黑心標竿企業的非法裁員
>又奠定了所有台灣黑心企業裁員的標準
>絕對不會有任何企業優於黑心標竿企業
????????????????
>7.2008年分紅本來就應該發給
>如果沒被裁員,打I的留下來當然沒有分紅
>但是今天既然員工不是自願走
>你標竿企業就應當"還"人家"2008"的員工分紅
>我還沒說2009哩
2008TSMC不是不賺錢嗎?奇了
>你不還這1000多人就抗爭到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