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汽車駕駛倒車壓人嗎?
這駕駛很可惡阿
簡協運動 wrote:
騎機車危險性本來就比較高!!!
雖然版上有人說就算自己很小心別人也是會撞到你。
但是別人的行為你沒辦法控制,所以還是乖乖克制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好嗎,各位駕駛朋友們。
ataidx wrote:
提到肉包鐵... 其實跟啥包啥都沒關係...
交通沒人再提"撞了之後"誰贏誰輸的... 交通本意也沒有碰撞這點....
交通都是預防和管制.... 如果是要比撞的.. 幹嘛要法規...
從駕駛人的合格證明...車輛的合格證明.. 到交通安全規則... 到警察執法...
這樣還要提"撞了之後"的結果嗎?? 如果交通沒有這些預防和管制... 那來論原始安全性我就同意~
所以各國對於交通高事故數... 沒有在從該"禁"什麼車種的路權著手... 而是更加強"執法"與"教育"...
也只有這島國不一樣... 還有"不一樣的車種本來就不該有一樣的路權"的想法....
不管是四輪或是二輪... 只要是私用... 位階都一樣.. 所以除了台灣的基本路權都一樣...都視為載具...
abc6469 wrote:
一句話作結論..你我方便就是造成別人不便..這就是我們台灣..
亂世用重典..非常適合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