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高鐵到底什候時候通車啊? 今年十月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專題報導

有興趣的可以用一點時間看一下此頁中間對 BOT 的一些說明
雖然繁瑣了點 , 不過有很多東西可以拿來跟現今的高鐵做比對.
自己就會有自己的答案了
政府出資的話是要編列政府年度預算的
這樣您懂了嗎?
高鐵如果增資失敗導致政府必須買回
除了多花3000多億 並讓某些政治人物可以藉此攻擊對手能力不佳外 對全體納稅人有何好處?

中華民國政府的經營效率之差 實在令人髮指
在國營企業還沒民營化之前
公路局 鐵路局的預算裡有90%以上都是人事費用
台積電的人事支出只佔4% 其他錢用來經營公司
軍購6000多億殺價到4000億還買不下手
但退輔會每年支出是8000多億
不敢想像高鐵收回政府經營績效會有多慘

看不出來有什麼誘因會讓大家希望高鐵被搞壞?
講講我知道的部分好了

工程10%獲利率好了,我覺得不止啦
因為假設公司給台灣工程師5萬元好了
承商JV的合約台灣工程師價碼會訂到十幾多萬吧
中間的價差還不是給公司賺走了
但是公司對外一定是說工程師價位是十幾多萬,沒賺錢拉

獨立檢查顧問我是覺得表面上有用罷了
你知道統包是一面設計一面施工嗎?
理論上可以縮短工程時間
但是實際上你知道發生何事嗎?

承商施工圖第一版叫A1
要經CICE(獨立驗證單位)不斷修正A2..A3.....最後核定成A版才可以施工
但是很多A1版就施工了,甚至沒有A1版也在施工
這件事我想是普遍發生在每一個標(至少我問過5標,都是一樣狀況)

但是核定版與施工版本不同
最後還不是自拉自唱說於結構無損,CICE背書就沒事了
那當初CICE何必給command

IREG,CICE還有一些外商完工後還不是就各自回家吃自己
台灣能告他們嗎?至於國內廠商沒有主導權,會有事嗎?要我一定都推給外國人

至於高鐵"危險性評估"也是一個大笑話,找顧問公司背書
不能講太多怕被告,說到此為止就好了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sanfel wrote: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恕刪)

看不出來和現在高鐵BOT的差異在哪裡?

其中一段
參與BOT之當事人除政府與民間專案公司外,尚有融資銀行團之介入。此專案融資為無抵押貸款,而以該投資案將來之回收據以融資,故融資者需有相當之專業人力判斷各該當投資案之可行性,此一部分為目前國內資本市場、金融市場較無法配合者


不就正好點出航發會投資的背景?
無抵押貸款風險高 銀行是營利單位不喜歡高風險的商品 故須政府出面幫高鐵募資
rice7361 wrote:
政府出資的話是要編列...(恕刪)


玩這種文字遊戲有意義嗎 ?
最後政府出了錢沒 ? 超過上限了沒 ? 用了納稅人的錢沒 ?




gate2 wrote:
sanfel wrote: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恕刪)

看不出來和現在高鐵BOT的差異在哪裡?

其中一段

參與BOT之當事人除政府與民間專案公司外,尚有融資銀行團之介入。此專案融資為無抵押貸款,而以該投資案將來之回收據以融資,故融資者需有相當之專業人力判斷各該當投資案之可行性,此一部分為目前國內資本市場、金融市場較無法配合者


不就正好點出航發會投資的背景?
無抵押貸款風險高 銀行是營利單位不喜歡高風險的商品 故須政府出面幫高鐵募資



起碼個人不覺得高鐵還能稱為 BOT
政府目前已經是高鐵最大股東 , 而且股權超過正常水位
乾脆自己蓋就好了 , 問題更少點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thunderbird wrote:
IREG,CICE還有一些外商完工後還不是就各自回家吃自己
台灣能告他們嗎?至於國內廠商沒有主導權,會有事嗎?要我一定都推給外國人

至於高鐵"危險性評估"也是一個大笑話,找顧問公司背書
不能講太多怕被告,說到此為止就好了


CICE是包商自已的品保機制
你可能不知道高鐵工司也有一套品保機制
叫ICE和ISE
層級是高於CICE的
在ICE和ISE之上還有個IV&V
是委由國際上有公信力的英國的勞氏驗船協會負責
不受高鐵公司管轄定期向銀行團及交通部出具報告
sanfel wrote:
玩這種文字遊戲有意義嗎 ?
最後政府出了錢沒 ? 超過上限了沒 ? 用了納稅人的錢沒 ?


這不是文字遊戲
而是兩者的確是不同的
政府的確沒有編任何預算在高鐵建設上
預算編下去錢花完就沒了勒(像高捷)
你去買公司的股票你會說你是這家公司的出資者還是投資者?

還有高鐵本來是要政府自已蓋的
要怪就去怪王建瑄當年在立法院刪除高鐵預算(政府不打算"出資"了)
才改成BOT的
如果政府要自已蓋就得要年年編預算"出資"
sanfel wrote:
起碼個人不覺得高鐵還能稱為 BOT
政府目前已經是高鐵最大股東 , 而且股權超過正常水位
乾脆自己蓋就好了 , 問題更少點

你自己給的網址不就定義了何為BOT?
BOT與否不是根據政府出資的百分比

另外投資和出資的差異很大 不是文字遊戲
你出資的公司犯法 你(公司負責人)要負連帶的法律責任
投資貴公司的股東不用

另外如果是政府出資 必須編列預算
預算需要送牛鬼蛇神的國會通過
到時候高鐵公司不知道又要送多少回饋給立委才能換得預算通過就不得而知
大型BOT案風險大政府介入深 但交由民間經營效率高
故對政府而言是用高風險 換取高效率
交給政府經營風險一樣高 但效率只會更爛
聰明的納稅人都該知道要選哪一種
gate2 wrote:
你自己給的網址不就定...(恕刪)


BOT 不在政府出資多少百分比 ?
那何必叫 BOT ? 何必開標寫 0元 ?
今天 100% 都政府來出 , 也叫 BOT 囉 !
真是頗精湛的見解

出資跟投資在最低淺的層面 , 或許有你那些法律上的問題
不過今天我的重點在於 , 政府終究還是把錢給了高鐵
而且是不該給的錢

再者 , 現在政府是高鐵的最大股東
在一般公司不是董事長也是董監事跑不掉的職務了
任何決議案都會經過政府 (單論股權而言)
出了問題不會連帶受影響嗎 ?

未編年度預算的錢就是不該用的錢
不該用的錢用別種名目用了 , 還可以講的很大聲

一間公司編年度預算不實你去試試看會怎麼樣
這是更嚴重的事不是比較好的事 , 可以去了解看看

你後面的政府效率風險說純屬憶測
對那種看不見的東西做意見交換只會造成筆戰
你我都沒辦法 100% 的證實它到底是多高的風險
或是民營到底有多大的效益政府效會爛到哪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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