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38 wrote:媽媽家的後面是一個落...(恕刪) 在下很支持你。很多地方的團體或組織, 自搞自的快樂, 以為自己玩的鳥最好最多人玩, 認為大家的想法都一樣, 特別是那些組織中的幹部, 往往都會身兼什麼義消義警或顧問的。而且都會以為了該組織及大眾的福利著想, 主張什麼什麼的, 真的是完全是狗屁。台灣很多地方都是送文即可, 或是配合勢力送文, 即可改變, 根本枉顧其它使用者的權力, 都是使用強暴的手法。認為這種事情, 就是要會吵! 吵的愈大聲愈好! 台灣人都是怕吵, 在下支持您用力的吵下去!
先激賞樓主一下另外本人比較有感觸的是那個碑林說真的我還沒看過同一個地方立兩座碑的.....那兩位市長是在籌備未來的公墓嗎........可笑 可笑呀難不成每換一屆市長就要多立一個碑?這已經變成台灣的笑柄之一蓋了一點無關痛養的建設就要趕快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子 怕別人不知道那是他任內完成的活像野狗灑尿.......台灣各地的公園 公園管理室都有這樣的情況
我也是當地的里民; 居然還是從張副縣長的部落格得知自己里內發生那麼大的事...板大; 謝謝有你! 讓政客般的民代現形...如果有需要表決等; 麻煩通知一下; 我們新吉路54巷這半邊的居民都會挺你的... 因為新城/新吉/新坪三個里; 就屬我們的蔡xx最鳥... 真是讓人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