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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惟尚未符合本條例所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條件者,得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每提前 1 年,依原計算金額減給 4 %,以提前 5 年請領為限。
舉例:上述陳先生 57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2 年又 11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其欲提前 3 年請領老年年金。
每月年金金額: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3 × 1.55 %=16,368
16,368×( 1 - 4 %× 3 ) = 14,404 元 。
...................節錄自勞工局網頁.......................
http://www.bli.gov.tw/sub.aspx?a=BzT7KsXpkwY%3d
如果你是現在56歲
可以 不過要扣4%*4
等於是打84折
如果你是打算再多做幾年做到56歲退
那不一定 因為最多只能提前5年
如果到民國115年 你要65歲才屆退
60歲才能請領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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