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名單今晚(3/4)出爐喲

好爽呀~~~~!!

這種人死一死才有天理~~~

讓需要換器官的人有器官用!!


太棒了!!!

RMIT.E.E. wrote:
本來想跟文的..結果...(恕刪)



曾勇夫說:「我沒有辦法答應」。

這句話是說假的?

RMIT.E.E. wrote:
本來想跟文的..結果...(恕刪)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打了誰?


我只能說,法務部長雖然只是執行自己的工作,但是簽下執行時的心情應該還是很沉重吧..........
因為他要背負前人留下的責任

果然是勇夫!偉哉
是不是陰謀啊?
要不就是一年不行動,一行動就是一晚五人。

是要造金氏世界記錄?
還是要讓號稱人權人士有理由找阿豆仔,製造台灣很殘忍,一晚五人耶,然後利用國際輿論來施壓?都要製造國際壓力了,不如一天全部執行好了

好吧...至少執行了..!

台灣已經變成犯罪者的天堂了,保障來保障去都是在保障加害者
這是個有強權沒公理的時代,公理只存在弱者的幻想、強者的自覺。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是在龜山監獄碰碰嗎?...(恕刪)


這是替天行道
J@N wrote:
曾勇夫說:「我沒有辦法答應」。
這句話是說假的?


他當然不能承認有簽執行令

不然會被廢死聯盟阻擾執行
Good job,法律還是要有實際做為才對!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RMIT.E.E. wrote:
本來想跟文的..結果...(恕刪)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RMIT.E.E. wrote:
總算讓天理正義伸張了那麼一點點~!


我個人認為真的要減少犯罪率而且避免受刑人出獄後再犯

重刑犯不僅應該遊街示眾還要去參加觀看死刑犯槍決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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