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九人凳打班長的同梯

22年前我還是下士班長的權威是不容被挑戰的,當時在花蓮做統指部微波雷達站,在山頭上一名刺龍刺鳳的二兵拿圓鍬嗆全連的士官,八個士官衝向山頭把該員二兵壓制在地上本來要圍毆一頓,然後被我制止,我怕兩年前老兵打死新兵的事件重演,安全士官守則最後一條嚴禁夜間老兵叫新兵起床那一條就是發生在我們連上,三年要退伍老兵(陸一特)打死當二年的新兵,然後把該員二兵押回連上,連長就把該員暴行犯上的二兵送台東志航基地關禁閉二星期,該二兵回連上就安分守己了

流浪地圖 wrote:
這讓我想起以前我們當...(恕刪)

好熟悉畫面
不過都過去了
軍中沒紀律話
就.....

dp41 wrote:
好熟悉畫面不過都過去...(恕刪)

這次很有紀律啊
很有紀律的出包跟狀況外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昏倒,為啥我沒打班長也抽到東引,不公平啦

贊喔,這九位可以丟到西引據點連隊去,每天跟乖乖一起睡覺
,包準生不如死
可以了解一下是哪個地區的兵嗎...還有年齡層...
Noctis Lucis wrote:
昏倒,為啥我沒打班長...(恕刪)

乖乖是什麼???讓他們每天跟金門的海龍儲訓隊出操不是更好
I come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ROC Army AirBorne Paratroops 忠義驃悍 勇猛頑強

Noctis Lucis wrote:
...這九位可以丟到西引據點連隊去,每天跟乖乖一起睡覺
,包準生不如死(恕刪)


呵呵~~~~~
看來您也是西引據點連退伍的囉

小弟西引136高地山大王--
195旅編成後第一任WPN兵器連連長
政府與A片的差別:一個是沒經驗愛裝有經驗 一個是有經驗愛裝沒經驗;兩者躺著幹都能上。

bossoooo wrote:
相信大家 都看過最近的 軍紀新聞了
這件事 就是發生在我們連上
事情的結局就是 2人禁閉20天
其餘7人 在結訓假時 就有被禁假幾天了 詳細幾天我不清楚 但他們好像有放到2天假
班長 調單位
對於此事 不便再發表意見了
因為我自己也認為蠻瞎的

現在 大家都也下部隊了
相信犯錯的阿兵哥 日子也好不到哪裡去


動手打人是不對的,應該循管道申訴才對。
我當兵時聽過,很久以前,外島就曾經發生過慘劇,
不知這裡有沒有人可以說說??
我也是中坑退伍的教育班長,看到了這則新聞好感慨,你們知道教育班長事情有多少嗎,想當初接參一
要做自己的業務還要帶兵,都要趁著晚上大家睡覺的時候偷偷做,要抽籤時根本沒辦法睡覺,基本上都是24小時啦,我同梯的接參四,有好幾次都在廁所睡覺,實在是太累了,那些打人的阿兵哥你以為班長是故意要整人喔,班長累都累死了還整你,吃飽沒事幹嗎?只要班長下達命令你就去做,做的標準做的好,誰理你啊
還整你勒,偏偏就會有一些自以為事的敗類,自以為屌。

當兵最主要學的就是服從,因為戰場上只要有一秒的猶豫或遲疑,可能也就代表生命的終結,
難道戰爭時你還要問班長說爲什麼要臥倒啊,為什麼要開槍啊,為什麼要匍匐前進啊,去吃大便吧你。
MaskRIGHT wrote:
東引一九五旅,三營三...(恕刪)
這件事怎麼可以被搓掉成為禁閉20天?
監察人員,掛蝴蝶的,從連輔到營輔以及旅輔,你們耳朵都割掉喔???


打班長的新兵,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刑法
第四十八條(聚眾抗命罪)
  聚眾犯前條第一項之罪,首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之罪,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涉嫌「玩兵」的班長,可能會被告,但是應該不到「凌虐」吧。

第四十四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有長官企圖搓掉,就是阻撓部署陳情。

第四十六條(阻撓部屬陳情罪)
  長官以強暴、脅迫、恐嚇、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訴願、訴訟、陳情或申訴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審查或轉呈之職責而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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