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空軍經國號飛官古智賓97年間在澎湖外海訓練時墜機殉職
各界捐贈慰問金、扶助金132萬元給遺孀,殉職飛官父母打官司要求均分
一審敗訴,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這些錢不是撫卹金,昨天駁回上訴,敗訴確定。
二、
古的父母認為,依軍人撫卹條例及國軍人員因戰公傷殘死亡慰問實施規定
上述款項應由3人均分,父母共應分得120萬多元,由於古的遺孀不同意
他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高雄地方法院去年底一審判決古的父母敗訴,兩人不服,上訴二審。
這是古家雙老打官司的重點?
這跟你們所謂的道德制裁 媳婦不愛夫家雙老 嫌棄夫家窮酸
有什麼關聯性??

賣鬧啊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