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讓失職法官也背負刑責!!??


bbreeze666 wrote:
請支持性侵嫌疑, 唯...(恕刪)


同意! 支持!

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告我的上司、情敵、所有業務對手還有街上恐龍性侵。反正只要有嫌疑就槍斃,不用任何檢察官法官同意,所以我說了算而且無法翻案。

渥對了,為怕別人告我,我還得把全台灣其它人通通告了,當天執行。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極度享受 wrote:
看到最近的新聞事件讓...(恕刪)


檢察官問題更大...

舉證責任在於檢察官, 不在法官....

怎麼一面倒要檢討法官責任, 卻縱放這些草率輕忽的檢察官!?
Zaisen wrote:
同意! 支持! 我第...(恕刪)



別忘了還有一件事很重要

要先造成輿論, 人多才是正義!
所以趕快轉業去媒體, 掌握媒體才是王道!


JasonQ wrote:
檢察官問題更大......(恕刪)


真正問題最大的是"媒體"跟"鄉民"..

剛剛在某法律人部落格看到"正義女神"雕像
一手拿"劍"..一手拿"天秤"..這不用解釋了..
還有..就是蒙著眼..無視被告的身分地位..平等對待..

jedijack wrote:
真正問題最大的是"媒...(恕刪)


其實, 以這個案例來看, 檢察官明顯失職!!

因為...

事後才發現有諸多的證據證明 嫌疑犯 曾經犯下類似的案件!!

這些難道要法官去調查? 檢察官的責任就在於舉證, 而這些事後才發現的"證據"竟然檢察官在第一次送件時完全沒提供給法官?
怒濤爆裂 wrote:
bbreeze666 wrote:
請支持性侵嫌疑, 唯一死刑, 當天執行 !
...(恕刪)

台灣人口馬上銳減~哈...(恕刪)

那真的有可能成真....因為依照台灣人的便宜了事的惡習性..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當法官有這一把上方寶劍時...反正先殺了再說...又不關他的事

跟現在詐騙凍結帳號一樣....現在法律給警察申請凍結銀行帳號,能夠迅速馬上生效........但如果那個人是無辜的被凍結帳號,反而也不甘警察的事情,也對警察沒任何罰責及影響....一切依法辦理....無辜的人要解凍請自行想辦法 比較慘的是...那個人所有銀行帳號都要被凍結,而且能解凍都是用年在算的


無緣無故就被凍結帳戶.....你能怎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199771&m=f&p=1


各位買家如果想玩賣家...大家可以比照辦理喔 但要小心一點技巧性避開某些問題...不要觸法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92255&p=1

JasonQ wrote:
這些難道要法官去調查? 檢察官的責任就在於舉證, 而這些事後才發現的"證據"竟然檢察官在第一次送件時完全沒提供給法官?


劉承武當初辦景文案時”逾期”上訴,造成二審上訴被駁回,一票官員全部沒事,號稱”司法史上最大的教育貪瀆弊案”就這麼結了,他得到甚麼懲處?

有刑責麼?沒有.罰款麼?好像也沒有.大概會像小學生記個不痛不癢的小過申誡交代了事吧.

話說前頭,這事情有紛爭大家都知道,法界朋友也別扯啥逾期認定問題,內規外規,還是甚麼劉檢自稱的”10天內叫我看完數千頁判決書,怎麼可能”,這些反正是你們自己人砍自己人,都不是外人來認定的,狗咬狗,不不,是官咬官,一嘴毛哩,劉檢有理就表示其他人全是敷衍塞責,劉檢有錯,請問從這事件又檢討出了甚麼退場機制?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情理法?法理情?
在硬梆梆的法律下,其優先權為何?
很不幸的是:法、理、情...

所以性侵害是違法的,但交保卻是合法的...
逃漏稅是違法的,但一堆民眾享受不到的節稅卻是合法的...

之前大學教法律的一位老師提到「法律無用論」
例如這次的性侵害,性侵的當下,法律保護你什麼?
最後罪犯也被抓判刑了,但如果就是不賠錢,反正要關就關,此時法律又保護了你什麼?

法官,辛苦啃了一大堆的法律書,辛苦的考上了,
也因為他的時間都用在唸書考試,所以欠缺了社會經驗、同理心...


hittaku0413 wrote:
情理法?法理情?
在硬梆梆的法律下,其優先權為何?
很不幸的是:法、理、情...

所以性侵害是違法的,但交保卻是合法的...
...(恕刪)

如果是現行犯被抓...交保就很不合理...

但非現行犯,只是嫌疑犯,沒有其他資料佐證就能把人收押就有很大的問題....那近年來推行的無罪推論法則的努力不就都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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