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啊~~~~
我看警察是為了消案吧~~~
如果這樣子要賠錢.....
那....以後大家沒錢.......騎車去撞別人的車就有錢了~~~~
呵~~~
好像超級瑪琍哦.....撞一下就有金幣~~~~~
真是亂七八糟~~~
哪個分局,哪個員警承辦的啊?????
供佈一下,想去參觀一下~~~~~
另外,這樣的父母.......只會給下一代錯誤的觀念,
不要讓小孩子在外抬不起頭,
如果在法院,小孩子當庭翻供,那........
兩老....你們不會覺得很丟臉啊........
誣告吔......
毀謗吔......
麥朗嘸做,賣做鬼(台語)[不要人不當,要當鬼]
呵......這是我朋友常駡我的一句話,剛好拿來這裡用.......

給你一個我親身的實例:
我帶老婆去買東西,在路邊臨停(路口紅線),車停下來過沒多久(我人在車上),我就聽到很大的一聲巨響,然後就看到我的後照鏡飛出去... 於是我馬上下車,結果竟然看到那台肇事的貨車加速逃逸,還好我眼力夠好,即使他逃到快100公尺外,我還是有看到他噴在貨斗上的車號。 於是我馬上報警。警察過了一下才來,那台車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於是警察先生馬上帶我回去調他們設在附近監視器的錄影帶。根據時間我們也找出了那台車,然後根據車籍資料也找到了車主,並請他馬上到警局來調查。
那個貨車司機來警局後也是想逃避責任,也是怪我為什麼把車子停在路口紅線區。這時警察先生出來講了一句話讓他啞口無言,他說"違規停車是我們處理的,不代表你可以因為他違規而去撞他,然後跑掉。" 所以那個人就乖乖的賠了修車費用,我就也不跟他計較了。
所以,你合法的停在停車格,是他來撞你,你沒有跟他要求賠償就很好心了,怎麼會是你要負責任呢? 由你事發後處理的態度可以看的出來你是人本主義者,凡事人優先,其他的再說。其實要是真的搞到上調解庭,你大可要求他賠償,雖然他也是受害者,但他這樣不義,就不要怪你不仁了。 到時反而是他要去找出真正的加害者---那個肇逃的機車。
不過換個角度,因為我們都沒有看到事發當時的狀況,或許那個機車只是從旁邊騎過去(沒有碰撞),而是那個國中生自己嚇到,緊張去撞到你的車,那這樣責任應該是那個國中生的了吧~?
祝你處理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