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海皇 wrote:
有多忙呢,大概向大家說明一下,很多人可能不曉得具備法醫資格的人,他們本身也都是具備醫師資格,那麼大家想想,如果今天讓各位做選擇,基於個人生涯考量,是當個月入十多萬,後續加薪很有限的法醫好呢?
實際上有醫師資格充任法醫的人,以前聽說台灣才五六個,方中民教授,蕭開平組長,一位潘醫師,許倬憲醫師,高醫出來的吳志信醫師,一位曾醫師,我想到是這幾個,民間偶而支援的不算,就算是官方單位裡的”法醫”,事實上大部分是由非醫科的檢驗員充任,偶而會看到某些案件裡”法醫”xxx說甚麼之類,沒一個有醫師資格啦.
因為醫師根本就不想碰這領域,法務部無奈,就找台大的某個人以及幾個有某種情結的人搞了個法醫研究所,想要經由這個管道訓練法醫師,以後法醫師是法醫師,醫師是醫師,兩碼事.醫師願意去唸的話少兩年,大概是這樣.當初訂法醫師法時醫師有疑慮,就怕有人鑽這條路,從法醫師變成醫師再去執業,所以很堅持要把兩者做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