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非常"基基"的早餐店...


我也是花 wrote:
我看過版主的文章並不...(恕刪)

您貼的新聞是集體上吐下瀉新北市衛生局獲報也已派員採集檢體並非受害人在沒有採樣前就上網發表文章影射店家的清潔衛生問題,

毀壞名譽散撥不實謠言這個名詞我想您一定聽過,今天衛生稽查一切沒問題店家可是可以控告樓主的。
angela000217 wrote:
您貼的新聞是集體上吐下瀉新北市衛生局獲報也已派員採集檢體並非受害人在沒有採樣前就上網發表文章影射店家的清潔衛生問題,

毀壞名譽散撥不實謠言這個名詞我想您一定聽過,今天衛生稽查一切沒問題店家可是可以控告樓主的。
.(恕刪)

= =
1.我貼的新聞最主要要回應的問題是,吃到不對的食物,小朋友吐了不見得要12~24小時會有反應,
那些成人吃到第四道就發作了,那小朋友呢,有可能更快

2.那條是新聞喔,衞生局才採樣而已,報紙跟電視都報翻了,受害人還需要上網嗎?

3.9999大上面也有將版主的原文用成圖檔po出,不管看幾遍,
我都覺得文章內容表達出店家態度惡劣,非店家清潔䘙生問題

4.我個人覺得奇怪的是,版主已從善如流將有爭議的照片拿掉,
文章內容也大幅修改,甚至都說不再回應,但你們卻不肯罷手,
做人剛剛好就好..

我也是花 wrote:
甚至都說不再回應,但你們卻不肯罷手,
做人剛剛好就好..


大東躲雨

哈哈
妙文供欣賞


題目為「態度」

前面幾樓很多網友友善提出意見,你有看到樓主對我們的「態度」嗎?

所以你們可以質疑別人(店家、窮追猛打的鄉民)態度?

我們不可以質疑樓主態度?

做人這麼不公平嗎?

樓主自己說要送化驗,還說了兩次,我們follow進度算剛好而已。
你緊張個啥?
大家都很好奇啊
到底店家衛生合不合格?
現在呢,『就是有人』避重就輕說只是質疑「店家態度」


把我們當文盲就對了
這是我把原文貼出的目的
讓其他人來公評
到底是『衛生』還是『態度』

至於你說做人要有分寸

我說過了
只要樓主公布化驗結果(附圖)
不然
就說因為XXXX因素沒有送驗,跟大家鄉民道個歉

小弟就撤圖
這樣合理吧!

我也是花 wrote:
= =1.我貼的新聞...(恕刪)



我想是您沒搞懂吧

沒求證就上網公佈店家資料

一下說自己懷疑東西有問題

後面兩句話又說自己沒懷疑

話都給樓主說就好了

可憐的店家一定不知道這件事被貼在01

然後有人認為樓主把文章改一改就好了

也太小看鄉民的正義了吧

想取暖先自己評估一下

以免像現在這樣
cage9999 wrote:
Howard mai wrote:
事發至今已超過兩小時,(照妳的說法是8點去用餐)
食物在常溫可能待了半小時,
在妳家冰箱可能待了一個半小時,
請問送檢了嗎?
cage999 wrote:
在我看來
樓主已經不能把嘔吐物怎樣了

蓋爆發食物中毒案件
一定由當地衛生局人員採樣封存

由當事人雙方保留之嘔吐物
我想是沒有證據力的..(恕刪)

引你前面32F發言,
其實你已覺得那些嘔吐物没證據力再加上放置時間有點久,
所以呢?無論如何你都有話說,
一直逼版主放你覺得没證據力的檢驗報告,
就算檢驗報告出來是有問題的,到時你應該會有意見,
大概會說怎知版主有無加料,或是放太久了,或是有没有放冰箱保存,
没公信力,不算云云之類.....

cage9999 wrote:
題目為「態度」

前面幾樓很多網友友善提出意見,你有看到樓主對我們的「態度」嗎?

所以你們可以質疑別人(店家、窮追猛打的鄉民)態度?

我們不可以質疑樓主態度?

做人這麼不公平嗎?

樓主自己說要送化驗,還說了兩次,我們follow進度算剛好而已。
你緊張個啥?
大家都很好奇啊
到底店家衛生合不合格?
現在呢,『就是有人』避重就輕說只是質疑「店家態度」..(恕刪)

再來說到態度,
1.版主題目就直接下態度了
2.網友的友善意見,不見版主態度不好,
倒是看到有一些没同理心的版友亂砲一堆,是人 態度都不會好
3.意見表達一次,大家看到就好,一而再再而三,就叫苦苦相逼..
小書書 wrote:
我想是您沒搞懂吧

沒求證就上網公佈店家資料

一下說自己懷疑東西有問題

後面兩句話又說自己沒懷疑

話都給樓主說就好了

可憐的店家一定不知道這件事被貼在01

然後有人認為樓主把文章改一改就好了

也太小看鄉民的正義了吧

想取暖先自己評估一下

以免像現在這樣...(恕刪)

本人中文理解力還不差,
我想您不是沒搞懂,而是您根本沒在看別人在寫什麼,
我前面的回文就有寫到了,
"大家也都是在推測罷了
吃了東西馬上吐,不可能是食物中毒..."(這段請自己去看,我懶的在寫了)
但版主請店家注意一下,我覺得非常的很合理,

而我後面重點,不停的表達,人家版主已從善如流,該拿掉的拿掉該刪的刪,
也不回應,都做到這種地步了,你們是不是也應該適可而止了...



我也是花 wrote:
= =1.我貼的新聞...(恕刪)

要指責店家的態度是沒問題這都是個人主觀。

問題一開始樓主的小朋友吃東西嘔吐反應店家在沒有確認是他們食物問題導致妹妹嘔吐不爽很正常,樓主回到家裡在還沒有把偶吐物送去檢驗就上網發表文章是要說食物問題還是店家的態度。

我也說過如果妹妹打翻飲料要店家清理店家態度惡劣還有話說店家也告不成樓主,問題今天樓主說妹妹吃了他們食物引發偶吐如果檢驗報告出爐店家沒問題樓主要負擔的可就大條了。

當面反映店家一切合情合理問題在沒有確證前貿然在公開網路說某家疑似食物不潔引發的偶吐店家想要倒打一把也是可以。

指責樓主沒必要只是希望她留意網路寫文章需要注意的事情。

您要我們適可而止了...那您自己不也一再來這邊留言是否也該適可而止了...。
angela000217 wrote:
您要我們適可而止了...那您自己不也一再來這邊留言是否也該適可而止了...。...(恕刪)


好哇~~我舉雙手贊成,大家都到此為止...

我也是花 wrote:
好哇~~我舉雙手贊成,大家都到此為止...


沒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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