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花 wrote:
我看過版主的文章並不...(恕刪)
您貼的新聞是集體上吐下瀉新北市衛生局獲報也已派員採集檢體並非受害人在沒有採樣前就上網發表文章影射店家的清潔衛生問題,
毀壞名譽散撥不實謠言這個名詞我想您一定聽過,今天衛生稽查一切沒問題店家可是可以控告樓主的。
angela000217 wrote:
您貼的新聞是集體上吐下瀉新北市衛生局獲報也已派員採集檢體並非受害人在沒有採樣前就上網發表文章影射店家的清潔衛生問題,
毀壞名譽散撥不實謠言這個名詞我想您一定聽過,今天衛生稽查一切沒問題店家可是可以控告樓主的。
.(恕刪)
我也是花 wrote:
甚至都說不再回應,但你們卻不肯罷手,
做人剛剛好就好..
cage9999 wrote:
Howard mai wrote:
事發至今已超過兩小時,(照妳的說法是8點去用餐)
食物在常溫可能待了半小時,
在妳家冰箱可能待了一個半小時,
請問送檢了嗎?
cage999 wrote:
在我看來
樓主已經不能把嘔吐物怎樣了
蓋爆發食物中毒案件
一定由當地衛生局人員採樣封存
由當事人雙方保留之嘔吐物
我想是沒有證據力的..(恕刪)
cage9999 wrote:
題目為「態度」
前面幾樓很多網友友善提出意見,你有看到樓主對我們的「態度」嗎?
所以你們可以質疑別人(店家、窮追猛打的鄉民)態度?
我們不可以質疑樓主態度?
做人這麼不公平嗎?
樓主自己說要送化驗,還說了兩次,我們follow進度算剛好而已。
你緊張個啥?
大家都很好奇啊
到底店家衛生合不合格?
現在呢,『就是有人』避重就輕說只是質疑「店家態度」..(恕刪)
小書書 wrote:
我想是您沒搞懂吧
沒求證就上網公佈店家資料
一下說自己懷疑東西有問題
後面兩句話又說自己沒懷疑
話都給樓主說就好了
可憐的店家一定不知道這件事被貼在01
然後有人認為樓主把文章改一改就好了
也太小看鄉民的正義了吧
想取暖先自己評估一下
以免像現在這樣...(恕刪)
本人中文理解力還不差,我也是花 wrote:
= =1.我貼的新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