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chih01 wrote:
應該就是你說的情形...(恕刪)
我是覺得那個男生的觀念不改,還是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比較好。 對方媽媽那樣強勢,精於算計,真的嫁過去,日子可能不好過。
我是覺得兩人組織家庭,雙方父母能顧到就顧。
wenchih01 wrote:
這涉及我小朋友的隱私我就不上對話截圖了。
第一個是發生在二年前,男方母親不希望我女兒繼續升學。分手還有另一個主因。
這二年她衝學業,異性追求一律拒絕。
第二個是她轉述對方母親的想法。
像我二個都是女兒,依照對方母親的想法。我們老了誰照顧。這才是我女兒堅持不讓跟不爽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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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事情我是豁達的人。
我跟我女兒說:只要對方冠妻姓,入贅我們家。沒有什麼不可以談的。(心裡想的是。。真的答應冠妻姓這男的不要也罷。背棄祖先跟我理念不合)
買房子我本來就有規劃。未來小孩真的能力不夠買買房子。將房貸拆成三份,我協助其中一份。讓小孩自己也有經濟壓力,好好為自己努力。
房子的事情我女兒處理的比較好。
我明白告訴過我二個女兒:房子就是留給她媽媽以後可以有租金收,未來養老用。她走了才能去分。所以她表態房子是給她媽媽的她絕不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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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有時當局者迷,沒有找到真正的問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