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提供安全的環境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
但是父母的管教更是重要 一歲半真的不適合讓他在賣場裡自行走動
不是抱著 不然就是坐在車裡比較好
一歲半的小孩 真的是還太脆弱
如果今天不是他自己跌倒 而是被別的小朋友推車撞到怎麼辦呢?
父母應該要把孩童至於風險之外 我想才是這裡大多數網友想要樓主做的事情吧
如果再繼續這樣放任小孩亂跑亂衝 難保不會有第二次 第三次
到時候還要來這裡蓋兩次 三次大樓嗎?
也有網友拍照片來說反斗城改善了
那開版大也因為你家女兒的犧牲而造福了千千萬萬的小孩
應該就賠償的問題就此打住了吧?(當初也是您自己說只要改善就分文不取)
是不是也因為您沒將事實的全貌告知01的鄉民而跟01的鄉民道個歉呢?
畢竟沒有大家 你可能也沒辦法上新聞 你說是嗎?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鬼打...(恕刪)
一下子沒看,就蓋了那麼多了。
那裡有鬼打牆?我一句句回你,還是你邏輯有問題?

第一次,賣方3000,樓主37.6萬,協商不成。
第二次,賣方還是3000,樓主2.5萬,協商最後樓主只想要賠償金2.5萬
由於賣方堅持3000,所以樓主就改成連賠償金就不要。邏輯不好嗎?

邏輯不好的話,可就沒人可以教你了。

太多反對文章了,一起來吧。

這篇反對樓主的人,還不是挑著有利(隱藏)部份一直炮樓主?
那對賣方產生的問題,卻都視而不見?還真是有志一同啊

還是說,連在網路都要揪眾才敢炮啊。

3000元,你們接不接受嘛,只有極少數跟樓主一樣想歛財的人有回應。

還問為什麼堅持37.6萬的立場,那你不知道協商的用義是什麼嗎?

就是找出雙方都同意的金額,樓主退到2.5萬,反觀賣方還是3000。
所以從一開始堅持3000賠償的立場就是對的嗎?
如影隨行 wrote:
我怎麼會不知道大家在意的是啥.
不就在意樓主沒實話實說?
不就在意樓主要錢要不到?
不就在意樓主是否沒顧好自己小孩?
不就在意樓主利用鄉民來狀大自己.合理化自己?
但我比你們更在意賣場對這件事情改善及賠償的誠意.
我比你們更在意賣場對國人安全價值的藐視.
我比你們更在意國人對公共安全責任的無知....(恕刪)
我們怎麼會不知道你在意的是啥.
不就在意賣場對這件事情改善及賠償的誠意?
不就在意賣場對國人安全價值的藐視?
不就在意國人對公共安全責任的無知?
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沒實話實說,
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要錢要不到,
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是否沒顧好自己小孩,
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利用鄉民來狀大自己.合理化自己~~

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