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弟在量販店打工,因學校突發狀況想辭職。尚未做滿一個月,我看相關文獻僅需口頭告知!可是我已經寫好離職單,卻被排班人員以再做一週為由,退還給我。
事隔2天後發現時間搞不定,上班時想交離職單,其它工作同事不願收離職單,推說安排班表的人今天休假,要我另外等他上班在討論;但我明天就不能去上班了,但會再至電去公司說明,接著處理歸還物品,請問這樣是否得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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