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王文華網路日記的一段文章中提過:
寫,是「擁有」一種感覺最好的方法。不寫下,事件和感覺只是「發生」,寫下來,它們在記憶中有了刻痕。文字像生活的指南針,讓你所有的回憶都能對準。
我完全的認同他的想法。

每次旅行,因為自己的隨身機無法將美景百分百呈現,我都會買一些當地的風景明信片留念。
以前,只是純粹的買回來收藏,
這次,則是將當時的心情寫上,再寄回台灣。
我們的行程在布拉格會停留三天,我跟Steven說,一定要從我們買的明信片中挑選一張寄給我,
第二天早上,我們要出發時,只見Steven快速的跑到櫃檯郵箱前投下了一張明信片,
問他寄的是哪一張,他只說,等妳收到就知道了。
原來Steven寄的是我們走了六次的查理士大橋,
二次清晨天未亮時一直待到天亮,所以我們也因此知道查理士大橋的路燈會在7點半熄滅^^
二次為了拍夜景,
二次則分別是強哥帶我們搭船遊「伏爾他瓦河」,及另一天的自由活動時間。
相片+文字,讓回憶能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那一刻!(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