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如下:
A 為被保險人即營造公司
B 為大包商
C 為小包商
現為小包商內一人( 為D )發生由2樓跌至一樓
情況為小腿骨折已開刀裝鋼釘現已出院在家休養
理賠問題來了~
每一人個體傷或死亡 2,000,000
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 10,000,000
其餘沒發生就不多加說明了
我們的角色是營造公司
本想說能不能儘速談成和解但沒這麼容易
保險公司的立場目前最多只願賠6~7萬以內
但 D 並沒有承保勞保,故無職災部份,一般理賠會先扣掉社保部份
一般職災為投保金額70%,故保險公司只賠另外30%
D又沒有勞保所以用最低投保薪資17,820計算
診斷書寫需休養7個月,家屬希望是12個月但要用30,000投保薪資算
保險公司一定不願意的
出院費用約25,000營造公司已付了
一開始家屬說就30,000*12=360,000+紅包
現又改為和解金最低不低於500,000
公司要如何說明才能讓保險公司多賠一點,公司少付一點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