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新聞12/15
<來台搶銀樓>搶匪大膽自首 遣返中國逍遙
〔記者林慶川、黃敦硯、王述宏/台北報導〕中國人在台搶銀樓,得手後竟自首「逾期居留」,隨即被安排搭機遣返,回到中國享受他的犯罪所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5/today-s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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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9小時才請拘票 家屬痛批2009年07月29日蘋果日報
韓籍男子並非現行犯,加上罪行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認定嫌犯來台觀光住朋友家,並無逃亡之虞,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之一項,不符合「逕行拘提」要件,因而在製作完筆錄後讓嫌犯離開警局。
韓男姦台妹落跑 警涉縱放
世界各國..對於犯罪行為人..不論本國居民.或外籍人士..都會加以處罰
警方的做法..和檢方不同
外籍人士台灣國境 性侵外勞
摩洛哥籍來台教授英文的一名外國人,性侵在台灣幫佣的印尼籍外勞,造成印尼女外勞下體破皮流血,檢察官認為這名摩洛哥人士手段惡劣,上午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受傷的印尼女外勞事後被遣返,檢方說,當事人雙方雖均非我國籍,但犯罪地在台灣,台灣當局有司法管轄權。
警方都把人放走了..檢方去哪起訴犯罪行為人
拿外國護照的..在台灣犯罪抓到被起訴才會被罰...溜出國門抓不到...真逍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