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母公司須從台灣採購電子設備一批
已向供應商詢價並已開報價單
母公司也開出PO及要求INVOICE以便成立訂單

這一切看似順利

但,今天12/17供應商打電話+EMAIL來,因為匯差落差太大須重新報價,若不重新報價會導致本公司成本損失

我心裡想匯差應該不會落差太多,差一點點,由母公司吸收
但這一差已經差了80多萬台幣

當時與我報價的業務說是1:34,我回頭去查歷史匯率(加幣:台幣=1:30~31之間),從9月到今天一直都沒有到1:34的匯率

現在問題來了
匯率1:34的PO及INVOICE都已由供應商簽回原廠,照理說訂單應已成立
那假如訂金已匯給供應商,那供應商是否須正常出貨呢?
還是請供應商從新提供一份報價單,然後再由母公司發PO呢?
還是有甚麼法令強制將已報價而且也簽回PO及INVOICE執行銷售呢?

沒想到協調了近3個月在關鍵點換來的結果竟然是這樣!!!!!!!!!


麻煩前輩
小的在這先說聲謝謝


順便附上供應商回覆的EMAIL內文
關於報錯價的問題
文章關鍵字
這時後公司的法務部門就派的上用場了

haceliup wrote:
這時後公司的法務部門...(恕刪)


可是小弟的公司是小公司無法務部門
請問這是該用甚麼條例呢?

ancient wrote:
由於母公司須從台灣採...(恕刪)


照理說你的廠商都已經回簽PO及INVOICE了
表示他已經同意上面的金額
照理說他必須執行下去才對

不然每個人都搞這招那還報價回簽幹麻?
程序都省下來不用浪費時間了...

他的信中也說是他們的個人誤判
等於承認是對方公司的問題了
接下來只能看交情
看你能不能幫個忙跟母公司瞧一下不要讓他損失太大
如果沒辦法只能照著走了

不然就只能法院見了...
小公司雖然沒有法務部..但通常會有請個外面的法律顧問吧?
問一下老闆還是會計知不知道

祝你順利解決
這就需要協調,跟供應商協調1:34變成1:30中間差距有13%,看貴公司跟供應商是否願意分別吸收一點差價,這是國際貿易在不撕破臉之下的底線,

不過如果真的要大家把話挑明的說,對方業務匯率報錯,或是隨著時間(三個月匯差波動大是有可能的),就要看當初對方跟你報價的時候在QUOTATION上面有沒有註明匯率要隨著付款時的牌價跑,還是有時限問題(例 VALID FOR 30 DAYS ONLY)之類的字眼,或著,到底是他報的是台幣但是你跟母公司報的是加幣,該供應商只負責到台幣這部分的價錢,這在談付款條件的時候都應該討論進去,如果都沒有的話,那貴公司尚且有利,大家就可以互找法務對簿公堂了,誰告誰就跑去對方母公司所在的國家提告吧! 當然以後生意可能也做不成了...

看雙方條件如何,供應商如果擺明寧可不出貨也不能賣的話,我想貴公司也不會太開心,那就是看他們還要不要你們這個客戶了,做生意總是要長長久久,各行各業做的都是回頭客,不要撕破臉,好好的協調,都是必須要先做的事情...

ancient wrote:
由於母公司須從台灣採...(恕刪)


去年經濟風暴的時候我們有類似的經驗.
你可以跟你的廠商說, PO跟 invoice已經簽了不能改.
他們如果不想造成損失那押匯的時候用外幣.
先弄一個外幣戶頭存外幣.
等到匯率回跌再換.

去年澳幣高點的時候對台幣約 1:29
經濟風暴一爆發變成1:22.

那時候我們就有一筆訂單也是一樣狀況.
當時本來是想協議各承擔50%的損失, 結果談判破裂.
一整年我們都沒對他們下訂單.

聽說後來供應商是一直等到今年匯率回穩隻後才去換匯.....
她們如果去年在低點換的話, 那差額有台幣上千萬....
這件事情我們吵了很久....
其實..以小弟觀點來說...應該是該供應商在找台階下的..

在收到你們公司的PO後, 就應該要再次審核後確認的才會將PO回簽, 而PO回簽後以及供應商提供PI後此交易就應該有效...

但...說真的..在交易上面多多少少會有miss的地方...小弟我有時候也會出一點小錯... 這時候看看雙方能有再切一個同意價格... 然後revise PO & PI.

真的..不用撕破臉就不要吧...
Cless wrote:
照理說你的廠商都已經回簽PO及INVOICE了
表示他已經同意上面的金額
照理說他必須執行下去才對

不然每個人都搞這招那還報價回簽幹麻?
程序都省下來不用浪費時間了...

他的信中也說是他們的個人誤判
等於承認是對方公司的問題了
接下來只能看交情
看你能不能幫個忙跟母公司瞧一下不要讓他損失太大
如果沒辦法只能照著走了

不然就只能法院見了...
小公司雖然沒有法務部..但通常會有請個外面的法律顧問吧?
問一下老闆還是會計知不知道

祝你順利解決


在電話中我也是跟供應商這樣說,大家各退一步,各吸收一半的差額,這樣不就歡樂收場
現在只能先等對方的回覆囉
離聖誕節越近,就代表著離交貨期越近
現在是頭抱著在燒了


alexykh wrote:
這就需要協調,跟供應商協調1:34變成1:30中間差距有13%,看貴公司跟供應商是否願意分別吸收一點差價,這是國際貿易在不撕破臉之下的底線,

不過如果真的要大家把話挑明的說,對方業務匯率報錯,或是隨著時間(三個月匯差波動大是有可能的),就要看當初對方跟你報價的時候在QUOTATION上面有沒有註明匯率要隨著付款時的牌價跑,還是有時限問題(例 VALID FOR 30 DAYS ONLY)之類的字眼,或著,到底是他報的是台幣但是你跟母公司報的是加幣,該供應商只負責到台幣這部分的價錢,這在談付款條件的時候都應該討論進去,如果都沒有的話,那貴公司尚且有利,大家就可以互找法務對簿公堂了,誰告誰就跑去對方母公司所在的國家提告吧! 當然以後生意可能也做不成了...

看雙方條件如何,供應商如果擺明寧可不出貨也不能賣的話,我想貴公司也不會太開心,那就是看他們還要不要你們這個客戶了,做生意總是要長長久久,各行各業做的都是回頭客,不要撕破臉,好好的協調,都是必須要先做的事情...


有在報價單上是有註明"以上報價有效期限30天"但最後供應商的報價單是寫著2009/11/17
我從與供應商接觸開始到今天匯率一直都很平穩,上下落差也不到1元,而且是我請供應商直接以加幣報價
我只是負責訪價跟協調,對價錢我無法作主或是修改
我也是不願意走向法律這條路,因為出來作的總是要還


Shawn732 wrote:
去年經濟風暴的時候我們有類似的經驗.
你可以跟你的廠商說, PO跟 invoice已經簽了不能改.
他們如果不想造成損失那押匯的時候用外幣.
先弄一個外幣戶頭存外幣.
等到匯率回跌再換.

去年澳幣高點的時候對台幣約 1:29
經濟風暴一爆發變成1:22.

那時候我們就有一筆訂單也是一樣狀況.
當時本來是想協議各承擔50%的損失, 結果談判破裂.
一整年我們都沒對他們下訂單.

聽說後來供應商是一直等到今年匯率回穩隻後才去換匯.....
她們如果去年在低點換的話, 那差額有台幣上千萬....
這件事情我們吵了很久


對啊
國際貿易好像不太容易取得一個平衡點
不過用非主要流通貨幣交易好像都會面臨到這個問題
我也是想說
與供應商取得一個平衡點,大家各退一步
應該會比較恰當吧!


jamchen wrote:
其實..以小弟觀點來說...應該是該供應商在找台階下的..

在收到你們公司的PO後, 就應該要再次審核後確認的才會將PO回簽, 而PO回簽後以及供應商提供PI後此交易就應該有效...

但...說真的..在交易上面多多少少會有miss的地方...小弟我有時候也會出一點小錯... 這時候看看雙方能有再切一個同意價格... 然後revise PO & PI.

真的..不用撕破臉就不要吧...


找臺階下?怎說呢? 我不太懂

說真的,不管再怎麼仔細,有時候還是會有些小地方沒發現到是錯的
希望修改過的價格是大家滿意的


非常感謝大家在百忙之中抽空回覆我的問題,感激不盡


事情已圓滿落幕,廠商願意讓一小步,總公司也接受修改後的價錢

再次謝謝各位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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