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些年來由於醫學照影技術的突破讓研究人員對腦部運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但不可否認的還有更多的迷團等待解開如果就在不久的將來科學家證實犯罪其實是一種腦部疾病是可以明確診斷出來的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更謹慎的處理所謂的罪犯我會有這種想法是因為在醫學史上精神病人就曾經被無知的正常人(主流民意)搞得很慘很慘……
刑法針對精神有疾病之病人已經有其保護之法條了被精神有疾病的人砍對方可能判無罪OR減刑一樣犯殺人罪這種人在責任和刑度上都較低基本上死人是沒有人權的這句話不是支持死刑人的氣話而是真實之現像刑事訴訟法不斷的修正就是保護被告能受到公正嚴謹的審判而不會幫屍体設置條文因為屍体無法走訴訟程序而我國的被害人保護法還是不夠嚴謹以後可能得在這加強修法
monmon wrote:在台灣史上無辜百姓就曾經被無良的死刑犯(主動加害)搞得很慘很慘...(恕刪) 如果在犯罪的確是腦病的前提下無良的死刑犯其實等同於致命傳染病的帶原著我們對於致命傳染病的帶原著一般都是採取隔離與治療當然槍斃也是可以解決問題啦....只是我不解的是同樣具有危害他人的疾病確有截然不同的處置方法
因為目前無法治療有點像惡靈古堡一樣犯人具有很大的兇殘性可以殺父母、姦殺而且並未破壞自身身体結構單純破壞他人這是一種超級病毒因此可考慮死刑死後並焚燒屍体免得病毒在宿主死後傳染PS:每種病本來就處置不同 = ="
ninja680614 wrote:刑法針對精神有疾病之病人已經有其保護之法條了被精神有疾病的人砍對方可能判無罪OR減刑一樣犯殺人罪這種人在責任和刑度上都較低...(恕刪) 我相信在這條法律修正之前早已有不少槍下冤魂這正好說明許多在當時可能被大家認為死有餘辜的人以現在的眼光來檢視只能歎息當初人們的無知而當今對人們腦部運作與犯罪行為還有許多不解之處法律在對人犯執行一種永遠無法逆轉的懲罰前也許應回顧走過的歷史除了包青天把壞人的腦袋鍘下來而大快人心之餘我們是不是還忽略了甚麼